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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被索贿未谋利算行贿罪吗

2026-06-21

本文基于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与办案经验。

很多家属不知道,行贿罪里有一条“白纸黑字”的例外规定——如果对方是硬要,自己没拿任何不该拿的利益,那给出去的这笔钱,不按行贿罪处理。用法律的话说,就是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款: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作为专注杭州刑事案件的律师,我遇到过不少当事人,明明符合这个条件,却因为不懂,白白背上了行贿的罪名。几个月前,我们团队就处理过这样一起案子,最终帮当事人守住了底线。

一、这条规定,给被动者留了一扇窗

行贿罪的核心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如果把钱送出去是被迫的,工程款、手续、审批全都是按正常流程走的,没有多拿一分,那就说明当事人根本不想犯罪。这种被动性,是区分合法与违法的关键。我见过太多老板,工程款被卡,对方明里暗里要好处,给了又怕出事,不给又拿不到钱。其实,只要自己干干净净,法律是站在这边的。我们团队在分析这类案件时,第一步不是急着去看笔录,而是把施工合同、结算资料、银行流水全部铺开,一点一点对账,看有没有“超额获利”的痕迹。 这一步,往往就能让案子反转。

二、证据,是被勒索者说话的底气

让人揪心的是,很多当事人在事发前根本没有存证据的意识,微信聊天删了,电话录音也没留。就像我们之前接触的一位朋友,每次被要钱都是当面或电话暗示,事后又因害怕把记录清空了。这种情况,辩护难度会大很多。但我们也有办法。我们团队会带着家属,去调取所有资金往来记录,把每一笔转账和进度款支付的时间、比例做成对照表。如果时间高度吻合,金额又是固定的,就能反映出被动性。再加上证人证言、旁证,也能构建出“我本不想给,不给实在不行”的逻辑。遇到此类情况,我们还会视时机向监察委递交法律意见,把不构成犯罪的道理讲清楚,争取不移送检察院。 这个窗口,错过就可能要付出更大代价。

三、被监察委调查,家属第一时间该做什么

很多家属一听到“监察委”,脑子就空了。其实,走读式的监控措施、让对方请律师,恰恰说明问题还没那么严重。这时候最忌讳的是自作聪明去串供、删记录,或者傻等着。我们团队接待家属时,会先安抚情绪,然后迅速梳理合同和付款文件,帮他们看清案件的分量。如果确实是索贿且无不当得利,律师可以在移送前就介入,向办案人员讲明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款,依法说明不构成犯罪的理由,而不是去交什么“纪律检查费”。 那种想着花钱买平安的做法,反而可能节外生枝。

刑事案件的应对,时间从来不站在被动一方。如果你或家人正在杭州面临类似的麻烦,不确定下一步该怎么走,可以带着材料来找我。作为专注杭州刑事辩护十八年的律师,我和团队能帮你把案情从头捋一遍,找到当前最有利的选择。

行贿指控像一块石头压在心里,但法律确实为那些被逼迫、没贪利的人留了一条路。关键不是恐慌,而是在最短的时间里,用最扎实的证据和对路的策略,把这条路走通。

常见问题

家人因行贿罪被监察委调查,家属第一步做什么?

不要串供、不要私自删除记录,尽快找专业律师分析案件是否属于被索贿且未谋利,争取不移送审查起诉。

被索贿且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会判刑吗?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款,被勒索且未获不正当利益的,不构成行贿罪。符合条件可争取不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很大,但属于被索贿,可以取保候审吗?

在监察调查阶段,如能证实不构成犯罪,可能直接不移送;即使移送,也可依法申请非羁押措施。

参考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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