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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骗取贷款与贷款诈骗关键区别

2026-06-20

本文基于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与办案经验。

很多助贷行业的朋友搞不明白,同样都是贷款资料包装,为什么有的案子最后判了三年还缓刑,有的案子一进去就十年起步。这中间的界线,就是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作为一名杭州的刑事律师,我处理过不少因贷款资料造假引发的案件,家属第一次来问的时候,往往连这两个罪名都分不清。几个月前,我们团队刚好介入了一起助贷公司因客户资料包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当事人当时最困惑的就是:我只是帮客户美化了流水,怎么就成了诈骗?今天,我就用大白话把这两个罪名的本质讲清楚。

一字之差,量刑为何天差地别?

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只差两个字,但用到被告人身上,结果完全不同。刑法第175条之一规定的骗取贷款罪,行为人主观上还是想还钱的,只是因为自身条件不够,为了顺利拿到贷款,才在资料上动了手脚。事后因为经营亏损、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还不上钱,给银行造成损失。这种情形最高刑期七年,实践中常见量刑在三年左右,辩护得当的,争取到缓刑的案例也不少。而刑法第193条规定的贷款诈骗罪,是一开始就没打算还,申请贷款的目的就是非法占有银行资金。只要骗贷金额达到五万元就能立案,而且不需要银行最终遭受损失。这个罪的基础刑期就是五年以上,情节严重的就是十年以上甚至无期。我们团队在分析这类案件时,第一步不是急着去会见,而是在白板上把当事人的每一个客观行为拆解开,对应到这两个罪名的判定逻辑里。因为办案机关不会只听你怎么说,而是看你做了什么,再反推你当时怎么想。

六种行为,直接推向重罪红线

从我们经手的大量案件来看,判断主观上有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不是靠当事人自己的辩解,而是靠一系列客观行为。以下六种情形,基本上会被直接认定为贷款诈骗罪,风险极高。第一,用空壳公司骗贷。公司没有实际经营场所、员工和真实业务,贷款一到账就转移资金甚至直接跑路。第二,恶意挪用贷款。合同上写的是经营周转,实际拿去买豪车、炒股票、还高利贷,完全脱离经营用途。第三,明知自己已经严重资不抵债,依旧大肆包装贷款。第四,贷款到期后失联逃债,换手机号、转移资产,搞假破产假装倒闭。第五,用虚假担保物高频高贷,用同一份伪造的房产证重复抵押,套出远超抵押物价值的贷款。第六,长期以贷养贷,拆东墙补西墙,丧失任何盈利造血功能。在杭州,我见过不止一位助贷中介,就是因为没有把好客户准入关,甚至亲自参与上述操作,最终被定性为贷款诈骗罪的共犯。我们团队内部常常用“模拟法庭”的方式演练这类案件,让同事扮演公诉人,反复追问当事人当时的每一个细节,目的就是提前堵住所有可能被推定为非法占有的逻辑漏洞。

守住底线,三个关键点帮你降低风险

反过来看,同样有资料包装行为,但只要配合以下四点,就更有机会被认定为骗取贷款罪,从而大幅降低刑期。第一,企业有真实经营基础,有固定场所、正常业务和收入,贷款确实用到了经营上。第二,无力还款是因为经营不善、市场波动等客观原因,之前一直正常付息履约。第三,提供了真实足额的担保,包装资料只是为了满足银行审批门槛,没有超额套贷的意图。第四,逾期后能主动配合银行、积极变卖资产偿债。作为长期研究助贷行业刑事合规的律师,我想特别提醒助贷公司的老板和实控人:真正的合规不是几句话术或者几份免责合同,而是日常管理中对客户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的实质性审核。我们团队帮助一些助贷机构搭建合规审查流程时,最强调的就是三个问题:他是不是真的有经营?他从现有资产和收入看能不能还上这笔钱?他有没有任何恶意逃债的迹象?只要有一条存疑,这个单子就不该碰。一次轻率的包装,可能让整个公司滑向刑事责任的深渊。

刑事案件的黄金辩护期非常短暂,尤其在杭州。如果你或家人正在拱墅、西湖或滨江区因助贷业务涉案,不确定下一步该怎么办,可以把情况告诉我。作为一名专注杭州本地刑事案件十八年的律师,我能帮你判断目前最有利的选择,而不是让你自己猜测罪名和刑期。同样,如果你正是因为搜索“杭州贷款诈骗辩护律师”看到这篇文章,也请明白,网络上的分析替代不了针对具体案情的专业诊断。与其自己纠结,不如把材料带过来,我们团队先帮你做一次全面的案情梳理,看清楚现在处于哪个阶段,下一步该往哪个方向走。

说到底,骗取贷款和贷款诈骗,表面差别在资料,深层差别在内心。而这份内心的厘清,既需要专业律师的帮助,更需要从业者自己早早建立风险意识。没有哪个行业能靠侥幸走远,刑事风险这道门槛,越是提前看清,越能避免全家人的煎熬。

常见问题

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区别在哪?为什么有人判三年有人判十年?

核心区别在于主观上有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骗取贷款罪是还想还钱,只因经营不善等客观原因还不上;贷款诈骗罪是申请贷款时就没打算还。骗取贷款罪最高七年,常见三年可缓刑;贷款诈骗罪五万立案,十年起步甚至无期。

家人因助贷公司业务被刑拘,定为骗取贷款罪,家属现在该做什么?

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而不是自行沟通或串供。律师可以尽快会见、了解案情、判断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指导家属退赃退赔。尤其要防止错过审查批捕前的黄金七天,这直接影响后续强制措施和辩护空间。

助贷中介帮客户伪造资料,会构成贷款诈骗罪吗?

可能。如果客户本身是空壳公司或根本没有还款意愿,而中介明知或者应当知道,仍全程参与造假协助骗贷,则很可能被认定为贷款诈骗罪的共犯。反之,如果客户有真实经营和还款意愿,中介只做了轻微包装,可能仅构成骗取贷款罪,刑期相对较轻。

参考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5条之一(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3条(贷款诈骗罪)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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