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基于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与办案经验。
很多家属不理解,同样是诈骗行为,为什么成年人办起来是一个思路,未成年人却是另一个思路。这背后其实有一个明确的司法导向。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立场是教育、感化、挽救,而不是单纯的惩罚。从最高检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到各地检察院的办案实践,这个方向一直没有变。如果嫌疑人未满十八周岁,办案机关会优先考虑这个人的可改造性。也就是说,同样是从犯、同样的诈骗金额、同样有自首和退赃情节,未成年人的处理结果往往比成年人更有利。前几天我们团队还在讨论一起类似的案子,一个十七岁的小伙子因为参与电信网络诈骗被刑拘,最终在审查起诉阶段拿到了不起诉决定。
很多人一听说“涉案金额十几万”,第一反应就觉得没希望了。但不起诉的判断逻辑不是只看金额。我们团队在给这类案件做辩护方案时,通常会把几个核心要素拆开来看。第一是犯罪情节轻重,第二是涉案人员的身份和角色,第三是事后态度和补救措施。自首、从犯、退赃退赔、取得谅解书,这四个情节加在一起,在未成年人案件中的分量远比金额本身更重。从犯意味着他在整个犯罪链条里处于末端,自首说明他有主动认错和配合调查的意愿,退赃退赔和谅解书则表明被害人的损失已经得到弥补。这几个要素组合在一起,其实就是检察机关判断“这个人还有没有挽救价值”的关键依据。我们团队在准备这类案件的不起诉意见书时,会把这几个点串联成一个完整的叙事逻辑,而不是孤立地罗列法条。
这是一个很多家属没意识到的问题。检察官在审查未成年人案件时,会委托司法行政机关做一个社会调查报告,了解家庭背景、成长经历、平时表现。在不在学校读书,往往是一个绕不开的关注点。一个还在校园里的未成年人,和已经混迹社会的未成年人,在司法认知上差别很大。在校读书意味着他仍然处于正常的社会化轨道上,有学校的约束、有老师的管教、有回归正常生活的现实基础。这恰好契合“教育挽救”这个核心目标。我见过不少案子,就是因为涉案学生还在读书,检察官最终认为没有起诉的必要。如果已经辍学,就要看是否有其他因素能证明他仍有回归正轨的可能。比如有没有正在接受职业培训,有没有稳定的家庭支持。我们团队在做这类案件时,会主动收集这些外围证据,整理成一份完整的材料提交给检察官。有时候关键就在于你有没有把这些东西讲清楚。
已经取保候审、做了社区调查,说明案件正处于审查起诉阶段。这个阶段是争取不起诉的关键窗口。如果嫌疑人之前没有前科劣迹,这次又是初次涉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空间依然存在。家属这时候最需要做的,是配合律师把有利情节进一步做实。比如核实退赃退赔的凭证是否齐全、谅解书的签字是否规范、自首到案的经过是否在笔录里有完整记录。如果涉案的是在校学生,最好把学籍证明、在校表现证明这些材料一并准备好。案件到了这一步,能不能走到不起诉,往往不是法律问题,而是细节问题。作为杭州本地的刑事辩护律师,我建议面临这种情况的家庭,不要自己猜结果,把材料带过来让专业的人帮你看一看,把方向理清楚。
有可能。关键看自首、从犯、退赃退赔、谅解书这些情节是否到位,以及社会调查报告是否显示他有挽救的可能性。在校学生身份是重要加分项。
取保候审不等于结案。案件到了检察院,如果情节轻微、符合不起诉条件,仍有可能不进入法院审判。取保后的每一步应对都很关键。
有用。退赃退赔加上谅解书是检察院评估是否起诉的重要参考。在未成年人案件中,这几个情节叠加起来,对争取不起诉有直接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