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 · 刑事团队 · 专注刑事辩护十八年 0571-87702787 | 400-0571-630
允道文章

叶斌律师团队:送钱≠行贿?从一起延期转正案看“谋取正当利益”的关键点

2026-06-04

我见过太多咨询者,一开口就是“叶律师,我给领导送了钱,是不是完了?”他们担心的,是只要送了钱,就一定会被判行贿罪。但法律,从来不是这么简单划线的。作为一位在杭州执业十八年的刑事律师,我处理过大量职务犯罪案件,其中最常见的一个认知误区,就是把“送钱行为”和“行贿罪”直接划等号。今天我想通过一个典型的案例,来聊聊这其中的法律边界。

从一起“被迫”送钱案说起

几年前,我接触到这样一个咨询。当事人和另一位同事同时被某国企聘用。同事是总经理的妹妹,很快就解决了正式编制。而我这位当事人,工作业绩一直优于同事,完全符合转正条件,却因为身份问题,被生生拖了五年。后来国企改革,他担心再不解决编制就要彻底没机会了。于是他多次找领导请求帮助,领导虽然口头答应,却一直拖延。最后,当事人没办法,送了一笔不小的现金。两个月后,他的转正问题解决了。他的问题是:我这是不是就构成行贿罪了?很多人一听,觉得这肯定是行贿,因为送了钱,而且达到了特定数额。但作为杭州刑事律师,我的第一反应是:他谋取的是“不正当利益”吗?

核心辨析:究竟什么是“谋取不正当利益”?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构成行贿罪,核心要件之一就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如果送钱,但谋求的利益是正当的、是法律和政策本就应该赋予当事人的,那么就不能简单地认定为行贿。在我处理案件时,我会把实践中行贿的目的细分为三类:

前面的这个案例,就属于典型的第一类。 当事人符合转正的所有条件,无论从法律规定还是相关政策,他都理应成为正式员工。他的送钱行为,并非为了“谋取”本不属于他的利益,而是为了排除一个本不该存在的、人为设置的“障碍”。他不送钱,很可能永远被“拖”在那里。这正是法律所要区分的最本质差别。

一个细节,判断你是否处于“被拖延”的状态

很多来咨询的家属会问:“叶律师,我怎么知道我的亲人是不是处于‘被故意拖延’的状态?”我们团队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会特别关注几个细节。比如,你是否与同时入职、条件相同甚至不如你的人,在待遇或身份上存在明显的不公对待?你是否已经通过正常渠道反复提出过申请,但始终没有下文?领导的答复是否总是含糊其辞,或者百般搪塞?如果一个案子,当事人本身完全符合条件,而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那么在法律逻辑上,就存在“被拖延”的合理怀疑。在这类案件中,辩护的重点往往不是否认送钱的事实,而是证明当事人谋求利益的正当性。

叶斌律师的办案心得:承认现实的灰色地带

我常说,法律不是纸上谈兵。在现实职场中,确实存在一些“不按规矩办事”的灰色地带。我理解那些当事人的困境,他们不是想去犯罪,只是想拿回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所以,我们团队在评估这种案件时,不会急着下结论。我们首先会做的,是帮当事人梳理清楚:他到底有没有资格?他是不是被不公平对待了?这不仅仅是法律问题,更是对当事人处境和感受的共情。当一个人努力工作五年却得不到应有的认可,那种失落和焦虑是真实存在的。如果我们只是冷冰冰地告诉他“你送钱就是犯罪”,那是对他困境的忽视。

所以,回到最初的案例。尽管当事人确实送了钱,并且这笔钱帮助他解决了编制问题,但由于他谋求的是他本就有资格获得的正当利益,因此,他并不构成行贿罪。这也提醒所有正在面临类似处境的朋友,遇到法律问题,不要自己吓自己。如果判断不准,可以找到专业的刑事律师帮你分析。尤其是刑事案件,黄金辩护期非常短暂。如果你或家人正在杭州,因为职务犯罪问题而困惑,不确定自己的行为到底算什么性质,可以把情况告诉我,作为一名专注刑事辩护十八年的本地律师,我会帮你从最有利于你的角度,去梳理案件的走向和应对策略。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 返回允道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