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常遇到这样的咨询:当事人满脸困惑地问我,我明明收了钱办事,怎么就被定性成诈骗了?还有些家属更着急,说人已经被刑拘好几天了,案子能不能翻过来,心里一点底都没有。昨晚加班整理案卷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一个很合适的比喻——诈骗案就像看病,得先“对症”才能“下药”。
这些年我办过的诈骗案,从简单的借款纠纷到复杂的大宗交易,从找关系办事到虚假资质骗补贴,形形色色。但说到底,万变不离其宗,它们可以归结为三类:交易型、使用型和资格型。搞清楚了这三种类型,很多案子的定性问题就能迎刃而解。
先说最常见的交易型诈骗。这类案子的本质是你掏钱我交货,一个买一个卖。比如买个瓜、租个房、加盟个品牌、承包个工程。很多当事人会问:是不是价格高了就构成诈骗?当然不是。举个例子,王婆卖瓜,说她的瓜特别甜,但你买回去发现没那么甜,这能告她诈骗吗?显然不能,因为你确实买到了一个瓜,只是她夸大了品质。这叫“自卖自夸”,走民事诉讼都未必能赢,更别说刑事诈骗了。
可如果王婆根本没瓜,她拿个模型卖给你,这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所以审查这类案子,关键就看交易标的物是不是真实存在,是不是真有其物。比如你签了合同买煤炭,对方送货了,只是煤的质量差一点,这通常就是合同纠纷;但如果对方画个煤矿图给你看,钱打过去了,人却找不到了,那十有八九就是诈骗。至于这笔钱收到之后去了哪里,是拿去投资了还是自己花了,在交易型案件中往往不是审查重点,因为问题出在第一步——东西是假的。
第二类是使用型诈骗,说白了就是“临时用一下,用完了还回去”。最常见的就是借款纠纷。我办过一个案子,当事人借了朋友一笔钱,说是要临时周转一下生意,结果生意亏了,钱还不上,朋友就报警说他是诈骗。这种案子最大的争议点不在于“有没有借钱”这个事实,而在于“借钱的理由”是不是编的。
你看,在这个类型中,核心是要审查资金流向、偿还能力以及事后的态度。如果借钱的时候说自己只是借三个月周转,结果第二天就拿去赌博输光了,那就有虚构事实的嫌疑;如果确实是拿去做生意,只是赔了,那跟诈骗就是两码事。借用、租车、过桥资金、验资走账,都属于这个范畴。认定非法占有目的,重点看的是他不是根本没有还的想法和行动。
最后一类,资格型诈骗。这可能是大家理解上最容易出偏差的。这类案子的本质是:你给我钱,是因为我有什么“特殊资格”或“能力”。比如我声称自己是某个大医院的主刀医生,能帮你挂到专家号,但你事后发现我根本不是医生;或者我说我有关系,能帮你搞定某个工程审批,但我其实谁都不认识。这种案子和前面两种最大的不同在于,审查的不是“我说了什么理由”或者是“我卖了一个什么东西”,而是“我到底有没有那个本事”。
实践中,像安排工作、跑关系解决案件、虚构资质去骗政府补贴、伪造内部指标等等,都属于这一类。一旦查实当事人根本没有履行相关行为的能力,只是一个纯粹的空手套白狼,那么认定诈骗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因为从一开始,所谓的“资格”就是假的,这就是关键证据。
说了这么多,其实就一个核心意思:诈骗案要真正讲透,必须先分清楚它属于哪一类。交易型,核心看标的物;使用型,核心看资金背景和真实用途;资格型,核心看当事人是否有那个本事。很多复杂的案子,只要搞清楚这个分类,争议焦点一下子就清晰了。找到这个一击致命的证据,固定好,辩护的方向就有了。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或者你的家人正面临类似的困境,不妨先弄清楚这个案子的底层结构是什么,再做下一步打算。如果还不确定,可以来聊聊,我帮你分析一下,当前最重要的到底是什么。
叶斌律师,自从业十八年以来,带领团队办理了数千件刑事案件。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