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关注公安部经侦局局长的这番讲话,不是因为措辞有多严厉,而是它释放了一个容易被忽略的信号:过去那种运动式执法的节奏,正在变成日常监管。以前,招投标领域的问题、金融黑灰产、税筹乱象,可能一阵风查完就过去了。但这次讲话表明,相关部门是要把监管网络织密,让查处在任何时候都可能发生。这对于正在这些领域里做事的人来说,比一次集中打击更值得注意。
这些年我注意到一个规律:法治环境变化时,最先出问题的往往是那些曾经"大家都这么干"的领域。比如招投标中的围标串标。很多企业家和我说,叶律师,这行都这样,不围标怎么拿项目?但"以前没事"是最危险的经验。当一个领域被列为重点监管方向,执法的力度和尺度都会调整,原来可能只做行政处罚的行为,现在直接进入刑事程序,这种切换往往不需要提前通知。这也是为什么当事人第一次被约谈时,普遍反应是"这也犯法?"——因为他的认知还停留在几年前的执法标准上。
还有金融领域的助贷业务。我理解有些机构的生存逻辑:正规助贷利润太薄,只能靠一些套路服务来增收。比如虚构服务费、变相砍头息、强制搭售。以前这些事可能被当作行业乱象,监管部门约谈整顿一下就算了。但这些年环境已经不同,一旦业务模式本身带有欺骗性或者资金池特征,就可能从违规直接跨到犯罪的边界上。我在办案中看到过,有些机构负责人直到被刑事拘留,都没想明白自己到底触犯了哪一条。
每次有客户来咨询,开场白往往是"叶律师,我这情况严不严重?"我的回答通常是:先别急着定性,我们先理清几个事实。第一,你做的事到底符不符合某个罪名的构成要件,还是只停留在违规层面。这个判断需要律师帮你做,你自己猜的不算数。第二,如果确实存在刑事风险,现在处于哪个阶段——是还没被约谈,是已经被调查但没采取措施,还是人已经在看守所了。不同阶段的应对策略完全不同,在调查初期能做的事情,一旦进入逮捕程序就可能来不及了。第三,有没有补救动作可以做,比如退赃退赔、主动说清情况、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这些事要在律师评估后再做,顺序错了反而可能坏事。
对那些正在从事或者打算涉足灰黑产的人来说,我的建议更直接:停下来,现在就停。刑事律师最怕听到的一句话,就是当事人说"我本来想再做一单就不干了"。每多一笔业务,都是在给自己加刑的筹码。
刑事案件的规则,和商业世界不一样。在你还没确定自己到底站在哪条线的时候,先找懂规则的人聊一聊,把情况理清楚,是当前最值当的一件事。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