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刚从贵阳回来,去会见了我们的一位当事人。这个案子让我感触很深,他原本是想买一批茅台酒来做点生意,结果被人用假酒骗了,投进去的几百万打了水漂。让我没想到的是,他自己却被关进了看守所,被指控诈骗罪。
看到他的笔录时,我注意到一句话,他说:“我也是受害者,我的钱全没了。”这句话让我沉思了很久。一个被坑了几百万的人,最后竟成了被追究的对象。很多人遇到这种事会想,被骗了当然是报警抓骗子,怎么会把自己也牵扯进去?这里就藏着一个很多人不知道的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的问题出在哪?公安机关认定他参与了对另一名受害人的诈骗,涉案金额数十万。意思是,他虽然被上家骗了,但在整个交易链条中,他又把假酒卖给了别人,导致了后一位受害人的损失。
从法律角度看,这就涉及到一个核心问题:主观上到底有没有诈骗的故意。他冤枉的地方在于,他自己也完全被蒙在鼓里,不知道自己卖的是假货。但问题也出在这里,他在交易过程中有没有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有没有对酒的来源做过核实?
说实话,第一次梳理这个案子的逻辑时,我也有点懵。一个被骗了几百万的人,还要反过来为自己的“不知情”去辩护。但这恰恰是这类案件最容易被忽视的风险——你本身的受害身份,并不必然免除你在法律关系中的责任。检察官在批捕前对嫌疑人进行了讯问,好在他讲得很清楚,逻辑清晰,前因后果交代得明明白白。但即便是这样,公安机关目前还没有提审,案件走向仍然不明朗。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遇到这种情况,第一反应是“我们是被冤枉的”,然后就是四处找人、打听消息。但我一般会建议:先冷静下来,把案件的事实和法律依据理清楚。
这起案件目前处于批捕前的关键阶段。按照程序,公安机关在提请批准逮捕前,会对嫌疑人进行讯问;检察院的检察官也会在批捕前进行讯问。这两个节点,是辩护律师介入的关键窗口。我们今天已经准备好了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明天就去公安局和检察院,看看能否把情况跟承办人当面沟通清楚。
说白了,这个阶段的核心,是让检察官看到本案证据上的疑点:当事人的主观故意是否成立?他作为被害人,是全链条知情还是被蒙蔽?这些问题,如果不在批捕前说清楚,一旦批准逮捕,后面的工作会困难得多。检察官问出来的每一句话,都决定着这个案子接下来的走向。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