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我接到一位当事人的电话。他说,办案机关的承办人明确表示,打算让他出来处理一下经济纠纷。当事人前妻因涉嫌诈骗罪被关押,调查过程中她也卷入此案。承办人觉得,让嫌疑人暂时出来解决经济问题,对各方都有利。
但法制不同意。法制那边的说法是:“我当初不想关人,你们硬是让我关,现在莫名其妙,你们又要放。”法制卡住了,释放程序无法推进。当事人问我的时候语气里带着困惑——为什么同在一个办案系统里,两边的意见会如此对立?
这个问题,其实反映了一个很真实的司法实践困境:承办人办的是一线案件,法制审的是程序合规。承办人考虑的是案件怎么往下走,法制考虑的是当初的决定怎么交代。立场不同,结论自然不同。
这个案子里,还有一个特别容易忽略的节点——夫妻双方同时被卷入。当事人前妻涉嫌诈骗罪被关押,她本人也被调查。两个人,一个案子,但被抓的时间、处理的方式完全不一样。
我跟当事人建议:我们必须把夫妻双方作为一个整体来处理,不能让任何一方单独面对。丈夫暂时外出,是为了回来解决问题。如果他不是她老公,最终还是要她回来处理。后续的专业问题,我会安排他们沟通。经济方面的事,等他们谈完之后,我再来接手,尝试化解经济矛盾。她老公处理完之后,我们再争取其他问题。
很多人以为,夫妻各自请律师、各自应对就行了。但法律上的“诈骗罪”认定,往往取决于一个行为有没有完整的链条。老公收了钱、老婆转了账,每一环都是整个事实的一部分。如果两个人各说各的,各找各的关系,最后很容易出现互相矛盾的供述。法制那边一看,更不敢放人了。不是专业的律师介入,不是统一的策略,夫妻共同涉案的风险会成倍放大。
回到这个案子的核心矛盾——法制不同意放人。不少家属遇到这种情况,第一反应是找人托关系、找熟人打招呼。但说实话,在法制这一环,这些操作通常行不通,弄不好还会起反作用。
我从经验出发,给家属和当事人三条切实可行的建议:
第一,搞清楚法制卡人的真实原因。是因为证据不足产生分歧?还是因为之前的决定导致程序冲突?如果是前者,我们通过律师的意见书和补充证据来回应;如果是后者,我们就要通过程序上的沟通,帮承办人找到合理的出口。原因不同,对策完全不同。
第二,经济矛盾要同步化解。很多诈骗案的根源,是经济纠纷。法官和法制看的是:这个人出来了,被害人的钱怎么办?如果你能把经济问题解决,被害人的损失得到补偿,法制卡人的理由就少了一半。
第三,不要急着把委托决定做成。有些家属一上来就要求签委托书、走流程。但在这个阶段,与其急着办手续,不如先让律师跟承办人沟通,摸清案件的真实情况。等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再阅卷、再出手,反而更稳当。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