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 · 刑事团队 · 专注刑事辩护十八年 0571-87702787 | 400-0571-630
允道文章

叶斌律师告诉你:诈骗近百万,在立案前退赃有多重要

2026-05-29

“钱我已经全部还回去了,对方也说不再追究,我是不是就没事了?”这是我经常被问到的一句话,尤其是在一些涉及经济问题的案件里。问的人往往带着一丝希望,觉得只要钱的问题解决了,人应该就能安全了。这个想法,对,但也不全对。关键要看时机。

一个被误解的关键点:还钱 ≠ 万事大吉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都以为,诈骗类案件,只要把钱退了,对方不告了,就只是一个经济纠纷。这里面存在一个巨大的认知偏差。刑事追责的程序一旦启动,可不是民事纠纷的双方能私了的。

问题的核心在于“非法占有故意”这个法律上的判断。简单来说,司法机关要看你在拿钱的时候,是不是就没打算还,或者明知自己还不上。如果在正式立案之前,你能证明自己没有这个故意,或者主动消除了这个“非法占有”的状态,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精神,在立案前全额退赃退赔,可以被视为不具有非法占有故意的有力证明。这样一来,案件很可能就无法进入刑事程序,自然也就谈不上什么刑事责任了。

立案,是命运的分水岭

我见过太多因为没搞懂这个时间节点而追悔莫及的例子。立案,不是警察上门抓人那一刻,而是要早得多。它更像一道程序上的门。门还没关上的时候,你主动退还,证明自己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事情就有机会在门外解决。

可一旦这道门关上了,性质就变了。我们之前遇到过类似的情况,一个当事人被指控诈骗,金额不小。他在被正式立案、甚至被拘留之后,把骗得的钱连本带利都还了,以为这样就能出来。但这个时候,退赃退赔的意义已经不同了。它不再能否定犯罪事实,而是变成了一个量刑情节,一个能证明“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的情节。这当然有用,可以帮助他在法定刑期范围内获得从宽处理,但想完全免除刑罚,几乎不可能了。除非案件本身在罪名认定上存在重大争议,比如究竟是诈骗罪还是合同诈骗罪,这又是另一回事了。

那个稍纵即逝的窗口期,你在做什么?

说到这里,你可能想知道,这个所谓的“立案前”到底是个什么时候。它是一个非常微妙的阶段。被害人可能已经三番五次地催促你还钱,甚至可能已经报了警。你也许接到了派出所打来的电话,让你去“了解下情况”。这个时候,很多人会慌,会不知所措,甚至会选择回避。

但恰恰是这个时候,最需要冷静和准确的判断。你应该立刻去确认一件事:公安机关到底立案了没有?如果没有,那么这个窗口期就还在。在这个时候,果断地把钱全额退还,并保留好所有凭证,是把自己从悬崖边拉回来的最有效的动作。我们常对来咨询的当事人说,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用本能的恐惧代替了理性的行动,白白错失了最好的时机。

说到底,法律在惩罚犯罪的同时,也给了回头是岸的机会,但机会往往只留给那些在正确的时机做出正确选择的人。如果你或你的家人正因为类似的事情而焦虑,不确定案子现在到底处于哪个阶段,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走,可以把情况先和我说说。我帮你理一理,当前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 返回允道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