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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贷款中介涉刑,这个认知误区代价很大

2026-05-29

一字之差,天壤之别

看到一份当事人家属发来的材料,笔录里反复出现一句话:“我只是帮人办贷款,赚点服务费,怎么就成犯罪了?”这句话让我沉思了很久。执业十八年,我发现有一个现象很普遍:很多从事贷款业务的人,往往是在被拘留之后,才开始真正理解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这不仅仅是法律知识的缺失,更是对风险边界的误判。尤其在贷款中介这个领域,行为模式稍作调整,触碰的罪名就可能从轻罪滑向重罪。问题到底出在哪?

赚钱的方式,决定了你触犯的罪名

贷款公司的业务模式五花八门,而模式本身就隐藏着不同的法律风险。我见过的情况里,有些公司利用想贷款但征信不佳的人群,收取高额手续费甚至虚构名目的保证金。为了促成交易,可能会让借款人提供一些包装过的材料。这种行为一旦被查实,如果只是提供了虚假材料以获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可能涉嫌骗取贷款罪;但如果从一开始就抱着不还钱的目的,或者根本没有偿还能力,用虚假材料去骗取资金,性质就变了,会滑向贷款诈骗罪。两者的核心区别,就在于主观上有没有非法占有的意图。这个意图,不是嘴巴上说了算的,司法机关会根据你的资金去向、偿还能力、虚构事实的程度来综合判断。这让我想起一句话,法律不看你怎么想,它看你怎么做,然后反过来推断你怎么想。

不仅仅是诈骗,无资质经营同样危险

刚才提到了诈骗相关的罪名,但很多公司真正触礁的地方,其实在别处。一些公司看似在撮合贷款,实则从事着需要金融许可的支付结算业务。比如,帮客户通过特定的方式将额度变现,并按比例收取手续费。这种行为,即便没有采用欺骗手段,也完全可能因为没有获得相关金融牌照,而涉嫌非法经营罪。我们知道,经济下行时,正规贷款业务利润微薄,一些公司就会忍不住打擦边球。说到底,当你在没有相关资质的情况下,触碰了金融业务的实质,风险就已经埋下了。更棘手的是,一旦公司被立案侦查,司法部门倾向于先将公司作为嫌疑对象进行调查,公司负责人、管理人员便可能最先被采取拘留措施。这种“连坐式”的风险,是很多基层员工根本没有意识到的。

从认知到行动,关键节点不容错过

一些当事人家属会问我,如果公司有问题,自己只是普通员工,是不是说明问题不大?或者,公司已经处理了一批报案人,是不是就安全了?这里面存在一个很大的误区。刑事案件的侦查,不是民事纠纷。即便你现在看似解决了几个报案人的问题,侦查机关依然可以寻找其他潜在的被害人。案件的定性,最终看的是公司整体的行为模式、受害人数、涉案金额,以及这整条证据链能不能闭环。而你在公司的层级、岗位、参与程度,直接决定了你会被认定为共同犯罪中的主犯还是从犯,甚至最终能否不被起诉。这就回到了开头那个问题,当事人总以为自己在做生意,直到有一天办案人员告诉他,这已经是犯罪。从刑事拘留到审查起诉,时间并不宽裕。很多影响结果的节点,往往在当事人意识到之前就已经过去了。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路该怎么走,不妨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理一理,看看目前最要紧的一步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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