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接手的一个案子,当事人在看守所里已经待了将近30天。家属找到我的时候,语气里全是疲惫和焦虑,反复问:还有机会出来吗?检察院是不是马上就要批捕了?说实话,这个案子时间确实紧张,但我们还是赶在拘留期满的最后一天,把取保候审办下来了。我为什么能做成?不是因为有什么特殊关系,而是因为法律逻辑摆在那里,就看辩护律师能不能把它讲清楚、说到位。
很多家属一听说人被刑事拘留了,第一反应就是去找各种关系。但真正能推动案件走向的,永远不是你认识谁,而是你能不能向办案机关证明一件事:这个人,不关起来也不会对社会有什么威胁。取保候审的核心逻辑,从来不是“求情”,而是“论证”。
回到我刚提到的这个案子。当事人二十几岁,没有固定工作,在网上认识了一个人,对方让他帮忙转账取款,说一单给八百多报酬。他总共转了八万多块钱。被拘留之后,家属找到我们时,距离30天期满只剩最后一点点时间了。
接手后我第一时间会见了当事人,发现几个点非常关键。第一,他曾经接到过反诈中心的电话,主动问过要怎么投案,但最后没下定决心。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他不是那种蓄意犯罪的人,内心是有犹豫和挣扎的。第二,他进去之后一直在坦白,没有避重就轻,认罪态度非常真诚。第三,他的家里经济条件不宽裕,但还是想尽办法帮他把赚到的那点钱全部退回去了。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他本质上是被别人指挥、利用的,在整个链条里就是一个跑腿的、从犯的角色。
这四个点加在一起,逻辑就成立了:主观恶性低,社会危害性小,有悔罪表现,而且退赃了。这种案子,法律上本身就存在取保的空间。但空间不等于结果,你得让办案机关也看到这个空间。
我们提交意见之后,前几次沟通并不顺利。公安机关一开始的立场很明确:案子要移送检察院,申请批捕。这个态度我能理解,毕竟涉案金额虽然不算特别大,但也到了几万块的程度,办案人员有自己的判断标准。
但我们没有放弃。我们反复提交辩护意见,把主观恶性、认罪态度、退赃情况、从犯地位这四点翻来覆去地讲,配合具体的法律依据。最终在30天的最后一天,公安机关接受了我们的全部观点,认定他是初犯、偶犯、从犯,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低,成功办理了取保候审。
这里我想多说一句:从刑拘到批捕之间的时间窗口,比很多人以为的要窄得多。一旦批捕程序启动,后续辩护的难度就不是翻一倍的事了。家属在这个阶段容易做的错事,就是干等着,或者走错了方向。刑事案件的黄金期,不在法院,不在判决之后,就在最开始这一个月。
如果你现在也遇到类似的情况,还不确定下一步该怎么办,不妨先把案件情况告诉我。不需要你有法律知识,把你了解的事实说清楚就行,我帮你看看,当前这个时间节点,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