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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告诉你:借贷型诈骗最难定性的地方,不在借没借,而在还不还

2026-05-28

一个让很多当事人想不通的问题

在所有犯罪里,诈骗罪是最难定性的。而在各种诈骗类型中,借贷型诈骗又是最难定性的。为什么?因为它在形式上跟民间借贷太像了——都是你开口找别人借钱,别人把钱给了你。区别在哪?区别在于一句话:你到底是不是真的打算还这笔钱。

我遇到过不少当事人,他们最常问的一句话是:“叶律师,我确实借了钱,也打了借条,中间还还了一部分,怎么就成了诈骗?”这个问题,问到点子上了。它背后藏着的,是借贷型诈骗定性的核心——非法占有故意

“有没有能力还”和“打不打算还”,是两回事

很多人以为,只要自己有能力还钱,就不算诈骗。这个想法不对。法律看的不是你有没有能力,而是你当时到底是怎么想的。就比如,你以承揽工程为由借了钱,但钱到手之后,并没有拿去付工程款、买材料,而是拿去还其他债,或者公关应酬了。虽然工程的事是真的,但你用这个名义借来的钱,没有用在约定的用途上。这种情况,就要看你的主观意图了。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当事人确实遇到了资金困难,工程款一时半会儿回不来,只能拆东墙补西墙。但问题在于,如果你从一开始就没打算用这笔钱来搞工程,只是拿工程当个幌子,那性质就变了。当然,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事实认定问题。我们不能简单地说当事人虚构了事实,但也不能轻易排除诈骗的可能性。关键在于,口供和证据之间能不能对上。如果对不上,或者能证明资金最终还是用在了工程上,那案件的走向可能完全不同。

这个案子还有没有空间?关键看“想不想还”的证据

回到文章开头那个问题。一位当事人曾经问我,他已经陆陆续续还了数百万,难道这还不能证明他愿意还钱吗?我给他的回答是:能不能认定为诈骗,不能只看你最后还了多少,而要看你借钱时以及借钱后的整个行为模式。如果你拿到钱后直接跑路了,或者拿去赌博挥霍了,那不用问,肯定是不打算还。但如果你一直在想办法筹集资金,哪怕只能还上一部分,也说明你是有偿还意愿的。这个逻辑很重要。

所以,对于借贷型诈骗的当事人来说,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错过了最佳的辩护窗口。这类案件,越早请律师介入越好。因为在初期,口供和证据还没有完全固定下来,很多事实还有解释的空间。一旦到了审查起诉阶段,笔录做完了,证据链形成了,再想去调整,难度就大了很多。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跟我说说,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突破口在哪里。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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