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过不少这样的咨询。当事人通过网络,人在境外,遥控指挥国内的团队,做着一些游走在灰色地带的事情。他们觉得,只要人不在境内,法律的鞭子就够不着自己。最近有一位朋友向我透露,他搭建了一个棋牌APP,组织国内的玩家打牌,自己抽成,做了五六年,月收入相当可观,下面的代理有几十人。他坚信自己人在国外,国内就无可奈何。可最终,事态的发展远比他想象的要复杂。这个案子的问题出在哪?我们先从最根本的法律定性看起。
很多做这行的当事人会问我,叶律师,我开的就是个线上棋牌室,收点房费而已,和线下的茶楼有什么区别?区别太大了。法律规定得很明确,利用互联网组织赌博活动,抽头渔利,这就是开设赌场。和线下棋牌室提供娱乐的主要目的不同,线上APP一旦涉及高倍数的“跑得快”或“麻将”,并以固定的比例从每一局中抽钱,它的核心就变成了经营赌场。这位朋友抽成从几块到几十块不等,听起来不多,但风险不因金额大小而改变。
更关键的是,他下面的代理多达几十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就已经属于开设赌场的实行行为。当他下面的代理因为组织大量人员参赌而被认定为犯罪行为时,作为整个盘子的创建者和最高管理者,他的角色不会仅仅是参与者,而是会被视为赌场的组织核心。这直接关系到罪责的认定和量刑的轻重。
刚才提到了,这位朋友人在美国,却运营着国内的平台。他现在最焦虑的,是县域的公安机关针对他启动了程序,案件甚至可能被呈报到更高级别的部门。他以为人不在国内,便挡住了一切。这种想法太危险了。跨境追查并非遥不可及的故事,一旦案件层级上升,国际合作和国内的通缉都绝非儿戏。躲避,本身也可能引发新的法律问题,比如若涉及危害边境管理秩序的行为,将会成为与开设赌场罪一同被追责的砝码。
他说自己名下没有资产,钱都在境外,要么是数字货币,要么是现金。他低估了司法机关追缴违法所得的能力和决心。法律规定,对于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别说有几千个电子钱包或是二千万的现金,只要被查证为非法获利,即便当时不在你名下,也能层层追缴。这个案子最让人感到不安的地方,恰恰就在这里:人或许暂时抓不着,但巨额违法所得一旦被锁定,追缴程序并不会停止。
他反复问我,开设赌场罪是不是真的要判十年?法律条款上确有“情节严重”的规定。对于开设赌场,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赌资数额累计,或者参赌人数累计达到一定标准,就会面临五到十年这个区间的刑罚。但我想说的是,这看似封顶的刑期,是建立在所有指控都被完全证实、且不存在任何从轻减轻情节的预设上的。
真正影响案件走向的,是那些当事人自己可能都没意识到的细节。比如,他对下级代理的指控是否存在夸大?平台的实际运营数据和获利金额是否存在水分?他在整个犯罪链条中,是否只负责了技术或者资金的一部分?这些,都是在辩护中需要经过极为精细的证据审查才能确定的。我们团队在办理这类案件时,精力往往花在数据筛选和证据核实上。数额减去一笔不实的,刑期就可能降一格;事实厘清一个从犯的地位,罪责就可能轻很多。刑事案件最让人揪心的,不是事情本身有多大,而是事情有没有被真正说清楚。
说到底,法律针对的不是你赚了多少钱,而是你赚钱的方式触碰了哪条红线。如果你也面临类似的处境,无论是人身受限还是财务被查,最关键的一步都不是焦虑和猜测,而是先把情况分析清楚。很多影响结果的节点,往往在当事人意识到之前就已经过去了。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