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一位家属急匆匆找到我,说家人因为卖减肥药被警方带走了。我问他第一反应是什么,他说:“是不是算卖假药?会不会很严重?”这种反应我见过太多次了。
其实,减肥药在法律上的归属很特殊。它被归为保健品——是的,属于食品范畴,而不是药品。这个分类直接决定了后续的定罪方向。不是销售假药罪,而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搞清楚了这一点,当事人和家属才能准确判断自己面对的是什么性质的问题。
说到具体操作,我不得不提一个常见误区。很多经销商进货时,只看包装上写了“燃脂”、“瘦身”、“效果显著”,根本没留意产品本身的审批文号和生产资质。
从法律角度看,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相比销售假药罪,在某些方面更容易满足。只要减肥药里检出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成分——比如西布曲明这类违禁物质——哪怕卖的量不大,也可能直接符合该罪的入罪标准。不像假药罪,还需要进一步判断药品本身的真伪和功效承诺。换句话说,卖减肥药的风险,往往比当事人自己想象的要大得多。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一句话:不确定产品性质时,不要凭直觉判断罪名。很多当事人被拘留后,家属还在纠结“这算不算卖假药”,实际上辩护方向和法律策略完全不同。
在我们办过的几起类似案件里,辩护的重点通常集中在几个方面:当事人是否明知产品含有违禁成分、进货渠道是否合规、有无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这些因素直接关系到是“明知故犯”还是“疏忽大意”,进而影响量刑的轻重。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