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因为卖电子烟找到我的当事人和家属,多了起来。很多人一开始都觉得,这不过是做点小生意,怎么就和“犯罪”扯上关系了?尤其当案子里的流水只有几万元,甚至当事人已经办理了监视居住,这种“大事化小”的期待和“会不会更糟”的担忧,会同时压在心头。
最近就有一个类似情况的朋友,流水不到十万,获利几万元。他很困惑,这个数额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案子接下来会怎么走?其实,这类案件的走向,往往取决于两个相互矛盾的力量,一个是“收紧的绳索”,另一个是“半开的窗户”。
我们先说不利的一面。如果你留意过,会发现近一两年来,大环境对于烟草类案件的打击,确实是趋于严厉的。大概在前年,相关部门就出台了文件,释放了明确的信号。
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在接下来的几年里,类似的案件会成为重点关注对象。这就像是刮起了一阵风,会推动执法和司法机关更积极地去处理这类案件。所以,即便一个案子的涉案金额在很多人看来“并不算多”,但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被刑事追诉的风险是实实在在存在的。我们把它称为一种不利的刑事政策环境。
我办案这么多年,深知刑事政策的风向对于个案的影响有多大。它决定了办案人员的重视程度,也影响着案件处理的松紧尺度。因此,绝对不能因为金额不大,就掉以轻心,这是我想提醒所有当事人的第一点。
说完了“紧”的一面,我们再来看看那扇“半开的窗户”,也就是有利的一面。这扇窗户,在法律术语上叫作“行刑衔接”,尤其是“反向行刑衔接”。
这听起来很专业,但说白了其实很简单。过去,一个案子要么走刑事程序,要么走行政程序,井水不犯河水。但现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在大力推动两者之间的连接和转换。
所谓“反向行刑衔接”,就是指一个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这个案子虽然触犯了刑法,但情节确实比较轻微,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不大,直接起诉判刑有点“小题大做”。那么,检察院就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然后给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比如烟草专卖局,发一份检察建议,建议那边给当事人一个行政处罚,比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说句实在话,任何一项活动的推动,背后都会有相应的指标或动力。检察机关既然在积极推动这项工作,就说明他们有这样的需求和空间。这就为情节轻微的案件,创造了一个从刑事程序中“脱身”的机会。对当事人来说,一个行政处罚,和一次刑事犯罪记录,这中间的差别,可以说是天壤之别。
所以你看,同一个案子,既有从严的趋势,也有从宽的可能。天平最终往哪边倾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在审查起诉这个关键阶段,能否有理有据地向检察机关说明“为什么我的案子更适合走那扇窗,而不是被绳索套牢”。
这需要对案情有精准的把握,比如,当事人的主观恶意有多大?销售行为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造成的实际影响范围有多广?有没有退赔退赃等情节?把这些有利的点,用法律的语言,清晰、有说服力地呈现出来。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说到底,刑事案件没有侥幸。对于销售电子烟这类行为,法律的“紧”与“松”常常并存。作为当事人或家属,最重要的一是正视风险,二是抓住机会。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每一个争取到不起诉的案件,背后都是对事实、证据和程序的精细打磨。希望,永远是留给那些做了准备的人的。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