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桌上放着一份刚办结的案卷,核心是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涉案的金额相当可观,有数百万,但最终的结果不是刑事判决,而是一纸罚单。很多人想不通,流水这么大,为什么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这其实触及了一个在电信网络犯罪中非常关键的问题:你是受害人,还是共犯?
前段时间,一位朋友急匆匆地找到我们,说自己可能摊上大事了。起因是想在网上申请一笔贷款,对方说他的银行流水不够,需要“刷一刷”才能放款。他没多想,就按对方的指导操作了。结果没过多久,外省某市的公安机关找上了门,说他的银行卡涉嫌为诈骗团伙“跑分”,也就是洗钱。
说实话,当办案机关看到一张银行卡在短时间内有几百万的异常流水时,第一反应几乎都会将持卡人列为犯罪嫌疑人。因为从外观上看,这太像一个典型的“跑分”行为了。在刑事案件中,主观上是否“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帮助犯罪,是区分罪与非罪的一道核心门槛。
主动参与“跑分”的人,是“明知”自己的银行卡会被用于接收和转移违法资金,并且通常能从中获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他们的行为,是在为犯罪链条提供资金结算的帮助,构成犯罪是大概率事件。而像这位朋友一样,他最初的目的是贷款,主观上是被蒙蔽和欺骗的,他以为“刷流水”是贷款流程的一部分,自己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受害者。这条界线,就是辩护的关键。
在办案机关眼中,只说一句“我是被骗的”是远远不够的。在证据面前,任何解释都显得苍白。所以,能不能拿出扎实的证据,证明自己“被骗”的全过程,就成了整个案件能否“脱罪”的重中之重。
什么算是有效证据?在我看来,至少包括以下几点:
完整的沟通记录:你和所谓的“贷款客服”之间的所有聊天记录,能清晰地展示出对方是如何以贷款为诱饵,一步步引诱你进行“刷流水”操作的。
虚假的贷款平台信息:比如对方让你下载的虚假App截图、登录的虚假网站链接等。
你没有获利的事实:这是非常有说服力的一点。真正的“跑分”人员是为了赚取佣金,而你是为了获取贷款,在这个过程中,你不仅一分钱没赚到,甚至可能还被骗子索要了“手续费”、“保证金”等,自己还有金钱损失。
在我们介入这个案子后,就让这位朋友把所有能找到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都整理了出来。我们向办案机关提交了一份完整的证据链,清晰地还原了他作为一名贷款诈骗受害者的全过程。最终,办案机关采纳了我们的意见,认定他主观上不具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故意,因此没有将他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而是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相关规定,作出了行政处罚。
很多人会问,既然已经有了行政处罚,这个事是不是就算过去了?从法律上讲,我们国家实行“一事不二罚”原则。也就是说,如果本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已经涵盖了你全部的涉案行为,那么外地的公安机关一般不会再就同一事实对你进行重复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这绝不意味着可以高枕无忧。行政处罚之外,还有一种“看不见的代价”需要警惕,那就是银行和支付机构的金融惩戒。
根据规定,被公安机关认定为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的个人,会面临一个“五年套餐”:五年内,你将无法新开立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名下所有账户的非柜面业务,比如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快捷支付等,都会被暂停。这意味着,在五年时间里,你的生活会变得极其不便。这虽然不是刑事处罚,但其影响在现代社会中,可能比一笔罚款要严重得多。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尤其是在案件的初期,如何向办案机关说明情况,提交哪些证据,都直接影响着案件的走向。如果你现在正因为类似的事情而困惑,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当前最应该做什么,最不应该做什么。
总而言之,永远不要轻信网络上的所谓“贷款”,更不要为了蝇头小利或虚无缥缈的承诺,就将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交给他人使用。有时候,受害者和犯罪嫌疑人之间,可能只有一线之隔。守好自己的底线,就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