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团队整理归档时,又翻出了一份不起诉决定书。薄薄几页纸,背后却是一个持续了近两年的案子。现在回想起来,这可能是我执业十八年来,在危害野生动物犯罪领域,办得最艰难,也最值得说一说的案子之一。
说它难,有几个原因。第一,涉案价值高,最初侦查机关认定的数额是六十多万,这在同类案件中相当可观。第二,涉案制品多,牵涉到来自不同地区的多种野生动物制品,情况复杂。但即便如此,当事人王先生在被刑事拘留37天后,我们还是成功帮他办理了取保候审。这给了我们和当事人极大的信心。
取保候审只是第一步。我们介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重新梳理和核定涉案价值。这是一个极其繁琐但至关重要的工作。我们团队花了大量时间,对每一件涉案制品的来源、鉴定报告等进行逐一分析,并与检察机关反复沟通。最终,在我们的据理力争下,检方采纳了我们的意见,将认定的涉案价值核减到了五十多万。虽然依然是个不小的数目,但这“消失”的十几万,为后续争取不起诉打下了第一个关键基础。
很多当事人家属都会问,这类案子能不能争取一个“无罪”?在法律上,“不起诉”决定本身就是一种广义上的无罪化处理结果。而在某些情况下,我甚至认为它比法庭上宣判无罪更有价值。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一份不起诉决定书,意味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就画上了句号。当事人无需再经历漫长的法庭审理、一审、二审,更重要的是,避免了走上审判席所要承受的巨大精神压力和诉讼成本。对于一个事实清楚、证据相对扎实的案件来说,这无疑是当事人和家属最希望看到的结果。
那么,在这样一个看似“板上钉钉”的案件里,我们又是怎么一步步争取到这个来之不易的结果的呢?
从取保候审到最终拿到不起诉决定书,我们花了将近两年时间。这两年里,我们提交的法律意见书和与检察官的沟通次数,多到已经记不清了。总结起来,主要做了这几件事:
第一,以法律和案例为矛。我们几乎查阅了能找到的所有关于危害野生动物犯罪的司法解释,以及全国范围内近些年的类似判例,分析不同案件的判罚尺度和辩护要点。这些研究工作,为我们每一次与检察官的沟通都提供了坚实的论据支撑。
第二,论证社会危害性。刑事辩护有一个很重要的思路,就是论证当事人的行为,虽然触犯了法律,但其社会危害性和对生态资源的实际破坏程度,是否真的到了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的地步。在本案中,我们从当事人的主观认知、制品的实际用途等多个角度,反复论证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第三,为当事人创造从轻情节。当事人的认罪悔罪态度,家属的积极配合,这些都不是写在法条里的条款,但都是有“温度”的细节,也是检察官在做决定时会考量的因素。我们指导当事人真诚悔过,并将其态度及时、准确地传递给办案机关。
最终,这个案子走到了公开听证的程序。这给了我们一个在公开场合,面对听证员和检察官,全面阐述我们所有辩护意见的宝贵机会。正是这一次成功的听证会,为最终的不起诉决定落下了最关键的一锤。
写这个案子,不是想说我们有多厉害,而是想告诉正面临类似困境的朋友:刑事案件,尤其是一些新型或少见的罪名,绝不是一个简单的“是”或“非”的问题。它有很多可以争取和辩护的空间。但这些空间,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更需要耐心和细致的工作去一点点挖掘。如果你或者你的家人朋友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不要自己一个人扛着,也不要轻易放弃。先把情况理清楚,找专业的人问一问,看看事情的全貌到底是怎样的,这比什么都重要。
拿到那份不起诉决定书的时候,王先生的家属给我发来很长一段信息。说实话,那一刻,我自己也长舒了一口气。作为律师,最大的成就感,不是来自于我们自己,而是来自于当事人和家属重获新生的那一刻。这近两年的努力,值了。当然,这样的结果也离不开当事人家属的全力配合,更离不开检察官尽职尽责,努力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我会继续努力。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