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做小生意的朋友,特别是卖一些潮流商品的,心里都有一条模糊的红线。他们觉得,万一因为卖了点“高仿”货出了事,大不了就是把赚的钱退了,再罚点款。但作为一名办了十八年刑事案件的律师,我必须告诉你,这笔账,远没有这么简单。
尤其是在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严格的今天,比如前段时间咨询量很大的销售假冒某知名潮玩品牌的案子,当事人一旦被刑事追诉,需要面对的经济代价,往往是三笔账的叠加,算下来常常让人瞠目结舌。
刑事案件里,有一份文件非常关键,叫“谅解书”。对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这类案件,这份文件通常来自于被侵权的品牌方,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权利人。要拿到这份谅解书,往往意味着需要支付一笔赔偿金。
这笔钱是怎么算的?绝不是按照当事人自己赚了多少利润来算。我经手过一个类似的案子,当事人张先生销售假冒的潮玩,销售总额有上百万,但他自己交代的利润其实也就十几万。可品牌方提出的赔偿诉求是多少呢?是一笔高达数十万的金额。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品牌方计算的是他们的损失,包括品牌价值的损害、为了维权付出的成本等等,这是一个他们拥有很大主动权的谈判过程。虽然金额可以谈,但指望用利润覆盖赔偿金,几乎不可能。
这笔钱虽然数目不小,但如果能积极赔偿并获得品牌方的谅解,对于最终争取缓刑或者更轻的判决,作用是决定性的。这是用钱换“从宽处理”的机会,是第一笔绕不开的账。
谈妥了权利人那边,还没完。司法机关这边,还有一笔钱要算,这就是“违法所得”。简单说,就是通过犯罪行为赚到的不法收入。
在实践中,“违法所得”的精确核算有时会遇到证据上的困难。因此,当事人在侦查阶段的主动交代和积极退赔的意愿,往往会成为办案机关认定数额的重要参考。比如,当事人承认自己的非法获利是十几万元,并主动将这笔钱退缴。这种积极退赃、认罪悔罪的态度,在法律上是一种可以从轻处罚的重要情节。
千万不要以为这笔钱可以赖掉。即便判决时没有退,判决书上也会明确写明需要追缴的违法所得数额。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这笔钱依然会被强制执行。所以,这笔钱迟早要退,早退,还能换来一个好的诉讼效果。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最困惑的就是这一点:“叶律师,我们又赔偿又退赃,钱都退出去了,怎么还要罚款?”
这里必须厘清一个概念:赔偿和退赃,性质上是“弥补”和“归还”;而罚金,是纯粹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除了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外,法律要求必须“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罚金的数额,法律规定了一个区间,通常是违法所得的一倍到十倍之间。具体判多少,法官会综合考量整个案件的情节。之前提到的赔偿谅解、积极退赃等行为,同样会影响罚金的数额。表现越好,罚金越可能靠近区间的下限;反之,如果态度强硬,拒不退赔,罚金就可能被顶格判处。
所以你看,赔偿、退赃、罚金,这是三笔性质完全不同的钱。一笔是给权利人的“和解费”,一笔是上缴国家的“不义之财”,最后一笔,才是真正具有惩罚性质的“罚款单”。
很多当事人找到我的时候,往往已经错过了和权利人沟通的最佳时机,或者在面对调查时说了对自己不利的话。知识产权类的刑事案件,专业性很强,算账的方式也和大家想的不一样。如果你正为这类事情困扰,不确定自己面临多大的风险,可以先把具体情况和我说说,我帮你分析一下,看看事情到底处在哪个阶段,以及眼下最该做什么。
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觉得卖点假货是小事,赚一笔快钱就收手。但法律的账本,是综合计算的。当自由、声誉和远超利润的经济代价摆在面前时,才会发现当初的那点“小聪明”,代价有多沉重。做生意,还是得走正道,这才是最划算的生意经。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