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看到一个境外诈骗案的笔录,内容大概是这样:一名员工在境外某园区待了三个月,没有完成业绩,被控制并关押了两个月,至今未释放。很多家属看到这种情况时,第一个疑问是——他没骗到人,为什么也会被关?是不是能早点放出来?
说实话,这类案件我在过去几年里接触过不少。多数情况下,一旦当事人被关押超过两个月,可以基本判断,已经走到了被正式逮捕的阶段。这个节点意味着案件的事实认定和证据初步已经具备条件,后续释放的概率就相对较小。换句话说,案件很可能要进入审查起诉乃至审判程序。
但即便如此,这并不代表判决一定会重。真正影响结果的,是角色认定和证据链,而不是停留时间。
很多人以为,只要自己没有骗到钱,或者业绩为零,就不构成诈骗事实。但司法认定并不是按照“业绩”划分,而是依据客观证据——包括在境外的工作行为、参与的组织架构、系统操作记录、通讯数据等。
在这种案件里,境外公司或团队往往是流水线作业,一个小组里每个人都在不同环节参与。涉嫌诈骗的金额通常是按整个团队或者公司在业务期间的总产出计算的,每个成员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哪怕只工作了两个月,如果涉及的诈骗金额较高,也可能被视为参与整体犯罪,量刑不会轻易降低。
还有一个细节容易被忽视:即使个人没骗到钱,只要在境外停留超过一个月左右,在司法实践中很容易被认定为“稳定参与”,从严格意义上讲,量刑往往会起步在数年。但不同身份和情节可能造成巨大差异——例如从犯、自首、认罪认罚、退赃和初犯,这些因素都可能显著降低刑期。
在境外电诈案件中,除了诈骗罪,还可能涉及“偷越国边境罪”。这意味着两个罪名可能并罚。通常情况下,如果能证明当事人在诈骗链条中只是执行层,没有实际决策、组织或分工权;或是有主动归国、积极配合调查、退赃等行为,刑罚可以出现明显下降。
根据经验,符合从犯或认罪认罚标准的人员,最终刑期有可能控制在一年左右,甚至更低。这并不是侥幸,而是法律对个别轻微参与者的区别对待。
不过,家属切记一点——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辩护方向的选择极为关键。如果早期证据已经指向“组织参与”,后期再去强调“业绩太少”已经意义不大;而若能在侦查阶段就明确劳动性质与犯罪目的的区分,结果完全有可能不同。
从刑事拘留到审查起诉,整个过程其实很短。很多关键判断都是在家属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完成的。此时正确的做法不是盲目打听消息,也不是托人,而是让专业律师先看清证据走向,判断当事人在案件中的位置。
很多家属第一次来咨询,只是想知道“还有机会吗”。这很正常。我们一般会先帮忙梳理证据和身份定位,找到是否存在从犯或轻微参与的空间。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复杂,而是走错了第一步。
涉境外电诈案的人数众多,但每个个体的角色差别很大。法律并不会“一刀切”。说到底,关键是证明自己在整个犯罪链条中的位置。如果行为只是被动执行,没有主观诈骗故意,也没从中获利,辩护空间仍然存在。
但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在早期就介入分析。因为机会往往只在侦查阶段。
如果目前你的家人正被关押,情况还不明朗,可以先把案情梳理清楚,让专业律师帮你判断下一步的方向。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