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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告诉你:因办事没成被捕,这类诈骗案还有转机吗

2026-05-19

在处理工程请托类案件时,我经常在当事人的笔录中看到类似这样的话:“我没想骗他,事情没办成我也想退钱,只是暂时拿不出。”这句在当事人听来合情合理的解释,在司法实践中,却往往难以阻挡被刑事拘留的脚步。

为什么“办事没成”,会被认定为涉嫌诈骗?

很多家属在刚接到通知时都非常困惑,明明只是一起帮忙办事没成功的纠纷,怎么就变成了诈骗罪?在这类案件中,当事人通常的逻辑是:自己虽然没有直接办成事的能力,但确实去找了有能力的人操作,只是最后没办成。

然而,从法律角度看,诈骗罪的核心要件在于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这类案件的尴尬之处在于,当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时,当事人往往难以明确指证自己到底找了谁。有时是因为事情的真实过程难以言表,有时是不愿意得罪某些圈子里的关系。但如果当事人说不出来,或者即便说了却得不到对方的确认,在办案机关的逻辑链条上,这极容易被判定为是在虚构事实。

辩解的困境与动摇定罪的基础

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通常会觉得很冤枉,但这恰恰是刑事辩护需要破局的地方。从构成要件来看,若能证明当事人不具备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则可能动摇定罪的基础。那么,应当从哪些客观情形去还原真相呢?

关键在于两点:一是当事人所陈述的办事过程是否符合生活常识;二是资金的真实去向和未能归还的原因。如果现有证据能够证明,当事人在最初确实没有恶意占有资金的意图,钱款确实用于了前期的运作或疏通,且事后未能退还存在客观原因,同时当事人也在积极寻求还款来源。当这些细节被逐一厘清并形成合理的解释时,就有机会削弱非法占有的意图,进而质疑该行为是否符合诈骗罪的完整构成。

审查起诉阶段,挖掘证据瑕疵的关键期

前不久,我去北方某城市的一家看守所会见了一位当事人,他的案件刚好推进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在这个阶段,律师已经可以全面查阅到卷宗材料。面对几本厚厚的卷宗,我们的核心工作就是逐一核对证据,寻找指控事实中的瑕疵或是证明力不足的环节。

很多当事人家属会觉得,既然已经被批捕了,案件到了检察院,是不是就定性了?其实不然。只要找到合适的辩护切入点,哪怕是从最基础的资金流向和客观事实出发去重新梳理,这种努力依然至关重要。把事实底稿查个水落石出,是后续争取最好结果的必经之路。

从刑事拘留到审查起诉,时间并不宽裕。很多影响结果的节点,往往在当事人意识到之前就已经过去了。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办理这类案件久了,我越发觉得,普通纠纷与刑事犯罪之间的界限有时十分微妙。面对突如其来的指控,家属最需要做的不是慌乱,而是尽快依靠专业力量,从证据中寻找突围的可能。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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