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案卷时,我常在笔录里看到这样一句话:“我只是觉得这串珠子好看,根本不知道那是受保护的动物。”很多当事人因为爱好收藏,稀里糊涂就被卷入了刑事调查。这种情况确实让人感到困惑和不小的压力。
很多家属在接到通知时,第一反应是非常害怕,觉得只要碰了那些敏感的文玩材质,就肯定要被判实刑。其实从法律角度看,事情并没有那么绝对。这类案件中,主观故意是一个核心的考量因素。
如果当事人在交易时,物品的名称或外观根本无法显示其属于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或者结合其个人的认知水平确实不知情,那么在辩护方向上,我们就需要重点审查他是否缺乏主观明知。如果能证明这一点,案件的定性可能就会发生根本改变。另外,法律对这类案件有明确的立案标准。按照规定,涉案物品价值达到数万元才构成犯罪。如果在几千元或者刚过万元的区间,通过重新审视价值鉴定,是有机会主张情节显著轻微而不作为犯罪处理的。但这需要专业的鉴定证据来支撑,不能仅凭个人的感觉。
刚才提到的价值鉴定只是第一步,实践中很多家属和当事人容易掉进另一个陷阱:盲目认可指控的物种属性。这让我想起以前办过的一些案子,当事人自己都默认买的就是野生的珍稀制品。
但法律上有一个重要的考量维度:人工繁育。如果涉案的制品源自人工繁育,且该物种的人工繁育技术已经成熟、形成了一定规模,主要用于常规流通,那么在满足特定条件时,是可以争取不作为犯罪处理的。即便需要追究责任,也有极大的从宽处罚空间。因此,尽早对物种的具体来源、是否属于人工繁育范畴进行细致核查,往往能成为案件的重大转机。
从主观认知到物种来源,如果经过排查,发现当事人的行为确实跨过了法律红线,很多家属这时候会陷入深深的担忧,害怕人会被关很久。这种心情我完全理解。
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依然有几条可行的路径。比如,当事人如果是初犯、偶犯,或者能积极配合退还涉案物品、参与公益生态修复和赔偿,只要整体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我们就可以全力去争取不起诉决定。如果案件必须进入审判阶段,这些情节也是争取适用缓刑、减少罚金的重要依据。重点在于,这些从宽情节不会自己送上门,需要在合适的阶段去主动收集和沟通。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错过了关键节点。从刑事拘留到审查起诉,时间并不宽裕。很多影响结果的节点,往往在当事人意识到之前就已经过去了。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们先聊聊,帮你把整件事理清楚,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