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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告诉你:涉嫌行贿与串标被查后第一时间该做什么

2026-05-19

前段时间,一位医疗行业的企业负责人来到我的办公室。他神色疲惫,坦言自己已经好几个晚上没睡踏实了。原因其实很直接:他公司此前参与过的一些采购项目里,当年对接的内部人员最近落马了。看着行业内越来越严的审查动作,他不知道悬在头顶的靴子什么时候会掉下来。这种深深的无力感和焦虑,我非常熟悉。很多面临类似处境的当事人或者家属找到我时,最常问的一句话就是:这种情况到底有多严重?

表象背后的定性:是单位行贿还是个人行贿

在这个案子中,当事人最开始抱有一个非常普遍的认知误区。他觉得,当初自己送出去的好处费,归根结底是为了帮公司拿下那些医疗设备和耗材的订单,既然利益最终归了公司,这满打满算也只能叫单位行贿。从法律规定来看,单位行贿的起刑点确实相对较高,处罚力度也相对轻一些。但在我这十八年的执业经验里,事情的发展往往没有这么理想化。

在实际办案中,办案人员不仅会看利益的最终归属,更会用放大镜去穿透资金的真实流向。不少老板为了走账方便或者掩人耳目,往往会通过虚开发票、伪造劳务合同等方式把公司的钱套现出来,最后变成个人账户里的真金白银去打通关系。一旦查实这笔钱实质上脱离了公司的正规财务监管,是由个人随意支配的,那么有相当大的概率会被司法机关认定为个人行贿。这意味着你将面临更低的起刑点和更重的刑罚。了解了这层定性逻辑,你可能会问:那如果在争取项目的过程中还有其他动作,又会引发什么后果?

深层风险:行贿与串标交织引发的数罪并罚

顺着刚才的问题往下剖析,你会发现更棘手的陷阱往往藏在细节里。当合作的官员落马,案卷里通常已经固定了大量客观证据。对方为了争取从宽处理,往往会把整个利益链条和盘托出。

有些当事人常跟我抱怨:“我的产品质量那么好,价格也很实惠,就算送了点钱,也是互惠互利,怎么就算谋取不正当利益了?”但在法律的视野里,只要你通过私下输送利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规则,获取了本不该确定的竞争优势,这就属于不正当利益。更致命的是招投标环节。如果为了确保中标,相关人员私下向你透露了标底,或者在评标专家名单上做了手脚,而你积极配合了这些操作并最终拿到了项目。这就不单单是行贿的问题了。目前司法实践中主流的裁判观点是:行贿行为侵犯了公职人员的廉洁底线,而串通投标破坏了整个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这两种行为侵犯了不同的法益,大概率会面临行贿罪和串通投标罪的数罪并罚。这是很多只顾着拿项目的当事人,最初根本没有意识到的重重一击。

应对策略:当风险逼近,最不该做的就是等待

说实话,分析到这里,很多人的心理压力会非常大。面对这样系统性的核查,试图通过四处托人打招呼来掩饰问题,往往是徒劳的,甚至会激化矛盾。当风暴已经逼近,最核心的任务是及时止损,把主动权尽量握在自己手里。

面对这种复杂的局面,当事人应当尽快理清思绪,做好以下几项关键动作:

这就回到了我们常说的,理性的梳理和应对,永远比盲目的恐慌或侥幸更有力量。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件事实有多复杂,而是在完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至关重要的第一步。从发现端倪到正式的审查阶段,时间窗口其实并不宽裕。很多能够影响最终走向的节点,往往在当事人纠结和观望的时候就已经悄悄溜走了。如果你或者身边的家属正因为类似的采购项目牵扯其中,心里还没底,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很多当事人第一次来找我,只是想把当下的处境弄清楚,这很正常。我们先坐下来聊聊,帮你把整件事的脉络理顺,看看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法律问题有时候就像一团乱麻,身在局中的人往往因为恐惧而看不清全貌。虽然面临的局面可能确实有些严峻,但只要依据客观事实,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寻找应对的空间,依然能找到把损失降到最低的合理路径。保持冷静,才是化解危机的第一步。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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