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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告诉你:帮人“刷个脸”也可能犯罪?别急,要看清这几个关键点

2026-05-19

“刷脸”这个动作,我们每天可能都在用。但当它出现在一份刑事案卷里,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这个罪名联系在一起时,性质就完全不同了。

最近我们就处理了这样一件案子。一位年轻的当事人王某,因为帮人“刷脸”,结果被卷入了一起上游的诈骗案,自己被认定为是转移赃款的环节,涉嫌犯罪。很多家属找到我的时候,都非常困惑,想不通一个简单的动作,怎么会惹上这么大的麻烦。

误区一:我只是“刷个脸”,又没碰钱,怎么会犯罪?

这是绝大多数当事人的第一反应。他们认为,自己既没有参与上游的诈骗,也没有亲手去转账,只是提供了自己的面部信息,甚至可能只是为了几百块钱的好处费。但在司法机关看来,这个行为的性质可能很严重。

因为在很多网络犯罪中,资金的流转需要突破支付平台的风控系统。而“刷脸验证”被认为是最高权限的身份确认方式之一。你提供了这个验证,就相当于为别人的非法资金转移提供了最关键的“钥匙”。从这个角度看,办案机关可能会认为,你的行为对整个犯罪链条起到了重要的帮助作用,因此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而不是很多人以为的、处罚更轻的帮信罪。

“刷脸”行为本身,并不直接等于“转移赃款”

虽然办案机关的逻辑可以理解,但从刑事辩护的角度看,从“刷脸”这个动作到构成犯罪,中间还有很多环节需要严格的证据来证明。这也是我们为王某辩护的核心思路。

首先,证据是不是扎实?在这类案件中,很多时候指控的依据只有当事人自己的口供。也就是说,除了他自己承认“刷过脸”,并没有其他的客观证据,比如支付平台的后台记录、转账时的刷脸截图等来印证。如果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这就是法律上常说的“孤证”,是不足以定案的。

其次,“刷脸”到底用在了哪里?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是用于解锁手机?还是仅仅用于登录银行APP?又或者是用在了最后支付转账的那一步?这三者的法律性质完全不同。说实话,很多当事人在被抓后,因为紧张,自己也说不清楚。最近,为了弄清这个细节,我们专门指导当事人家属去联系银行客服,核实涉案的网银APP到底有没有开通“刷脸支付”功能。得到的答复是,功能并未启用。这个细节就很有力地说明,所谓的“刷脸”,很可能只是用在了登录环节,而不是支付环节。

退一步讲,即便有错,也要罚当其罪

刑事辩护是一个分层防御的过程。即便前面的观点不被完全采纳,我们还要考虑最坏的情况。假设当事人的行为确实有问题,那他的行为性质到底是什么?

我们向检察官提出的第二个观点是,即便认定王某的行为有帮助性质,那也更符合“帮信罪”的特征,而不是性质更严重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而根据法律规定,帮信罪的入罪门槛之一是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一定的数额。在这个案子里,我们仔细核对了流水,发现总金额只有数十万,并没有达到帮信罪的立案标准。

也就是说,当事人的行为,不仅可能够不上那个重罪,甚至连那个轻罪的门槛都没达到。这才是案件的全貌。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很多细节,比如我们主动去联系银行核实功能,当事人家属自己是很难想到的。如果你现在也因为类似的事情感到困惑,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前几天,我们刚从外省某市和承办检察官开完会回来。检察官非常认真地听取了我们的辩护观点,也仔细看了我们提交的案例和新证据,表示会回去重新研究,再做决定。这让我们看到了案件出现转机的希望。每一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但法律的逻辑是相通的。在看似无路可走的时候,专业的分析和对细节的挖掘,往往能找到那条通往更好结果的路。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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