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久了,会发现一些案件类型呈现出某种规律。近几年,我留意到一个现象:咨询或涉案的当事人里,大学生的面孔出现的频率比以前高了。他们大多是男生,时间相对自由,喜欢通过网络来拓展自己的社交圈,这其中,“网恋”成了很普遍的一种方式。
这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问题在于,网络世界的虚拟性和匿名性,加上一些年轻人法律风险意识的缺失,往往会把一段看似浪漫的邂逅,变成一个足以毁掉前途的法律陷阱。说实话,每当看到本该在校园里享受青春的年轻人,因为一念之差坐在讯问室里,我心里都觉得很惋惜。
我接触过不止一个这样的案子。年轻的大学生,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女孩,聊得非常投缘,很快发展成线上恋人关系,进而线下见面,发生了关系。一切看起来似乎都是两情相愿。然而没过多久,等来的不是甜蜜的延续,而是警察的敲门声。直到那时,他才从警方口中得知,那个女孩还不满十四周岁。
很多年轻人,甚至是一些成年人,都对这里面的法律风险一无所知。他们总觉得,只要对方是自愿的,就不算犯罪。这是一个致命的误区。根据《刑法》的规定,与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性发生关系,无论对方是否“同意”,一律构成强奸罪。法律在这里设置的不是一条可以试探的虚线,而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铁壁”。
在这道铁壁面前,任何“我不知道她那么小”、“她自己说成年了”之类的辩解,都显得非常苍白。司法机关在认定这个事实时,看的是客观年龄,而不是当事人的主观认知。一旦触碰,就意味着学业中断、前途尽毁,人生轨迹彻底改变。
那么,如果交往对象已经年满十四周岁,是不是就绝对安全了呢?也未必。我办理过的一些案件,情况要复杂得多。
设想一个场景:你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女孩,她告诉你已经满了十四岁,甚至更大一些。你们的关系发展得很顺利,但在这个过程中,她会以各种理由向你要钱、要礼物。你出于感情,也一一满足了。可某一天,当你无法再满足她的要求时,情况就急转直下。她或者她的家人会突然出现,指控你强奸,并以此为要挟,索要一笔相当可观的“赔偿”。
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往往会陷入百口莫辩的境地。因为关系确实发生了,金钱往来也确实存在。在缺乏有力证据的情况下,原本的“恋爱消费”很容易被曲解为“胁迫证据”,而所谓的“感情破裂”则可能被描述成一次“犯罪行为”。很多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面对这种突如其来的指控和威胁,第一反应是害怕和慌乱,想着花钱私了,结果越陷越深。
这种“陷阱”的可怕之处在于,它利用了人性的弱点和法律认定的复杂性。你以为自己是在谈恋爱,但在对方眼里,你可能只是一个可以被勒索的目标。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很多风险,本可以在源头就避免。如果你对自己的网络交友感到一丝不安,或者已经遇到了类似的麻烦,不要自己一个人扛着。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看看事情的性质以及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网络为我们打开了一扇窗,但窗外的世界既有风景,也有悬崖。对于还在校园里的年轻人来说,保护好自己,是享受一切自由的前提。在投入一段感情之前,多一分审慎,就是对未来多一分负责。毕竟,人生很长,不要因为一步走错,就让本该光明的未来,提前蒙上阴影。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