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团队接手了几起外省的知识产权类刑事案件,两起涉及销售假冒商品,一起是假冒注册商标罪。案情本身不算特别复杂,但有一个共同点,让我觉得很有必要单独拿出来聊一聊。这几位当事人的家属,都是在家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才通过网络找到我们,希望更换律师。而在找到我们之前,他们都或多或少地尝试过“托关系”,希望能把人给“捞出来”。
这种心情我完全理解。家人突然被带走,尤其是听到“批捕”这两个字,第一反应往往是慌乱,觉得天都要塌了,病急乱投医,想尽一切办法,抓住任何一根看似能救命的稻草。但是,作为一名办了十八年刑案的律师,我必须说句实话:当案件走到“批准逮捕”这一步,“找关系”这条路基本就走不通了,而且风险极高。
很多家属不理解刑事案件的流程。简单来说,“刑事拘留”通常是公安机关基于初步调查作出的一个临时性强制措施。但“批准逮捕”,决定权在检察院。这意味着,案件已经从公安机关到了检察院,检察官对现有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并且认为当事人犯罪的嫌疑很大,有逮捕的必要。
这就像一列已经发出站的火车,它不仅开动了,而且已经进入了预设的轨道。检察院的批捕决定,是一个非常严肃的法律程序,它背后是案卷、是证据、是法律规定。想通过某个人的“一句话”就让这列火车停下来或者掉头,在现在的司法环境下,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更重要的是,这个阶段如果家属把精力、时间和金钱耗费在不靠谱的“关系”上,往往会错过真正能起作用的黄金时间。我见过不少家属,因为听信了所谓“有关系”的人的承诺,耽误了聘请专业律师介入的最佳时机,等到发现钱花了、事没办成,再回头找律师时,案件可能已经错过了侦查阶段最关键的辩护窗口。
每一次接待被批捕的当事人家属,我都能感受到那种巨大的压力和焦虑。他们会反复问:“叶律师,还有没有希望?”“我们到底能做点什么?”
正因为这种焦虑,很多打着“有关系”旗号的人才有了可乘之机。他们利用家属救人心切的心理,许下各种承诺,索要巨额的“办事费用”,最终的结果往往是人财两空。这不仅仅是钱的问题,更严重的是,这种行为可能会给案件本身带来负面影响,甚至涉嫌新的违法犯罪,让本就复杂的局面雪上加霜。
其实,家属想为家人“做点什么”的这份心,完全可以用在更有效的地方。与其把希望寄托在虚无缥缈的“人情”上,不如把关注点拉回到案件本身。在法律的世界里,最有力的“关系”,是事实和证据。而律师要做的,就是帮助当事人和家属,把这张“关系网”理清楚。
当案件进入批捕后的阶段,律师的工作绝不是去“托关系”,而是转入一种更加细致和专业的“阵地战”。具体来说,主要有这么几件事:
第一,第一时间会见,了解最真实的案情。被羁押的当事人,他的视角和家属在外面的视角是完全不同的。律师通过会见,可以从他本人那里了解到侦查机关到底掌握了什么、问了什么,他又是怎么回答的。这些第一手信息,是制定辩护策略的基础。
第二,全面阅卷,寻找证据中的突破口。律师可以依法查阅、摘抄和复制本案的证据材料。在假冒注册商标这类案件中,我们要审查的关键点很多。比如,涉案的销售金额是如何认定的?计算方式是否合法?有没有把合法的经营收入也算了进去?当事人在整个环节中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是主犯还是从犯?这些细节,往往就藏在几十本甚至上百本的案卷里,需要律师一页一页地去“抠”。
第三,与办案机关进行有效的法律沟通。基于阅卷和会见的情况,律师会形成专业的辩护意见,及时与检察官、法官进行沟通。我们沟通的不是“人情”,而是法律、是证据、是这个案件可能存在的疑点。比如,我们可能会提出当事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涉案金额认定有误、或者当事人有自首、立功、从犯等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说到底,刑事辩护是一项极其专业的工作,尤其是在家人已经被批准逮捕的情况下。与其把希望寄托在不确定的“承诺”上,不如相信法律的专业力量,回归案件本身,从证据和法律规定中寻找真正的机会。这条路或许看起来不那么“神奇”,但它一定是通往最好结果最稳妥的一条路。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