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我遇到了一位当事人的家属。她带着一份退款凭证来找我,说自己在留置期间退了几十万元,如今却后悔莫及。
她回忆,当时纪委要求配合退钱,她反复问办案人员:这笔钱里,到底哪些属于违法所得?哪些算违纪收入?但得到的答复始终模糊。最后,她觉得“退一点总没坏处”,于是让家人筹钱退了。
案件结束后,我们才发现,这笔钱的去向压根无法查证——所谓“承认收钱”的相关人已经去世,根本没有证人能证实事实。证据链断裂后,这笔钱本可能找不到确切归属。但因为家属已经主动交还,办案机关就以“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名义,把这笔钱依法没收。
这位家属拉着我不停叹气:“早知道退钱也分先后,我就该先听律师意见。”
说实话,这种情况我在执业中见过不少。很多人一看到纪委让退钱,就本能地认为“先退总没错”。其实,真相恰恰相反——退得不对,后果就可能被放大。
很多当事人家属在最初阶段并不清楚:“违法款”与“违纪款”在程序处理上完全不同。
前者与刑事问题直接挂钩,退还属于追回赃款赃物,能在量刑时被认定为主动退赃、积极悔罪的情节;而后者多涉及党纪政纪的问题,即使全额退还,也不一定带来刑事从轻的效果。
换句话说,退错方向,等于在法律上毫无加分。
我一般的建议是:如果当事人经济条件有限,违法款和违纪款无法同时退清,应优先退违法款。因为《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退还违法所得能体现认罪悔罪态度,司法机关在决定是否取保候审、是否从轻处罚时都会参考。
而如果只退了违纪款,即便金额巨大,刑事部分却仍未处理,法律上依然视作“零退赃”。很多人误以为自己做了正确的事,其实从程序上讲,并没有产生任何刑事上的有利后果。
在留置阶段,当事人与外界隔绝,家属无法接触案卷,也无从核实指控细节,这本身就极容易出现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有时,办案机关的口径模糊,家属又迫切想“表态”,两者叠加,就会在没有充分信息的情况下贸然退钱——这也是最危险的时刻。
我常对家属说,退钱本身不是错,错在未分清退的性质。法律意义上的每一笔“退”,都可能带来完全不同的后果:有的能给案件争取到从轻处理,有的则可能让无效行为变成既成事实。
因此,即便是表达配合、示诚的行为,也要在了解清楚性质和比例之后慎重决定。有些看似“积极配合”的举动,一旦证据反而无法支撑原指控,事后就再也改不回来了。
刑事案件中,我们常说“每一个程序节点都很贵”。退钱只是其中一个缩影。它看似简单,实则牵扯法律构成、证据认定、从轻幅度等多重因素。
如果此刻家人正处在留置或调查阶段,对退款的性质、金额拿不准,一定要先弄清楚:这笔钱对应的法律属性是什么,它和案件定性之间的关系多紧密。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仓促决策。如果不确定该怎么做,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会帮你分析,这个阶段最重要的是什么。
很多家属第一次来,只是想弄清楚事情的轻重缓急——这一步,往往能省下之后很多不必要的损失。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