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几年里,我陆续接到过不少类似的咨询。有企业家因涉嫌行贿被留置,家属听到“只要退还部分款项,就能解除留置、不移交司法”的说法,心存侥幸地照办。但结果往往事与愿违——钱退了,人却还没出来。
有一位当事人的家属找到我时,也经历了这样的过程。第一次被要求退还一笔不小的数目,退完后被告知还需继续追加,否则无法结束留置。家属最困惑的地方在于:既然退赃体现了悔罪态度,为什么不能马上恢复自由?
从法律程序上讲,留置并非“以退钱换自由”的过程。它是纪检监察机关针对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人员采取的一种措施,其解除与否并不取决于是否退钱,而取决于案件事实和证据是否查清、是否具备移送司法的条件。
换句话说,退赃与留置的关系,是影响判断的一个因素,但绝不是决定性条件。
《监察法》中明确提及,涉嫌贿赂的人员如果主动交代问题、退还赃款,可以作为依法从宽处理的依据。这意味着,退赃是积极的态度表现,在后续的量刑或者处分上会起到积极作用。
然而,这与“提前解除留置”是两回事。办案人员有没有权力以“追加退赃款”为解除条件?答案是否定的。解除留置是依照案件进展、事实查清程度、是否具备继续留置的必要性等客观标准决定的,不应以“金额”作为谈判依据。
我曾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团队在沟通中发现,有的家属并未与监察机关的负责人核实,而是相信“经人转达”的口头承诺。一笔笔资金就这样汇出,结果案件仍旧依法移送检察机关。
这种情况下,钱退了,案子没轻,甚至可能因程序混乱,丧失了辩护空间。所以,退赃的时间、方式、对象都要经过律师的专业评估,不能随意操作。
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或家属应冷静思考几个关键问题:
第一,退赃是否确实通过合法途径进行了书面确认?有没有正式的收据或文书?
第二,对方提出的条件是否经由负责案件的纪检组合法确认,而不是个人口头表达?
第三,律师能否参与沟通并确认退赃在后续程序中的法律效力?
没有上述确认,盲目退还款项,风险极高。一旦案件被移交检察机关,退赃虽然仍旧会被认可为从宽因素,但已无法改变程序节点的走向。对家属来说,时间、精力和资金的投入,可能得不到任何回报。
我常说,刑事案件中最怕的不是“态度不好”,而是“乱了程序”。程序上的每一步,都有法律的分量。面对所谓的退赃换自由承诺,最稳妥的办法,是由辩护律师出面,明确退赃的法律性质与适用条件。
对于被留置的行贿案件来说,退赃确实是积极信号,但请记住,它只是案件处理的一环。只有当事实查清、主观恶意、赃款用途等因素被综合评估后,才可能决定是否继续留置或进入起诉阶段。
如果家属正面临类似情况,不确定承诺是否可信、不知道退赃是否合适,最值得做的一步,就是先与懂程序的律师沟通。在法律框架内办事,才是真正能让结果朝着有利方向发展的方法。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
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中积累了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秉承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的理念,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