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关注到一件有代表性的案件。涉案人员在被刑事拘留后,按办案单位的指示,将冷钱包里的数字货币——包括 USDT 和 BTC,共计价值数百万元——转到了第三方公司的钱包。几个月过去,家属发现一直没有看到任何《扣押决定书》或《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这让他们陷入了巨大的困惑:那笔钱,现在到底算谁的?
我遇到很多相似的情况。当事人以为“配合调查就是在积极争取从宽”,但在财产处置环节,往往忽略了一个极关键的法律前提——办案单位只能冻结,不能擅自划转。特别是对于虚拟货币这一新型财产形式,法律处理更需精准。
在刑事案件中,一切财产性措施都必须有书面法律依据。否则,合法资产就可能陷入“办案—消失—追不回”的尴尬境地。
这正是今天想和大家聊的话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时,如果涉及到财产,应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这几种行为虽然听起来接近,但在法律意义上完全不同——冻结是保全,而划转属于处分,后者必须依照法定程序,且通常涉及法院裁定。
即便是虚拟货币,也应比照其他财产执行。例如,在案件侦查阶段,如果确需处置虚拟资产,应当先出具相关文书,并将变卖所得价款存入专门账户,同时通知当事人或其家属。这既是程序要求,也是防止办案权力滥用的底线。
我经常对团队说:“法治的力量就在于程序。”不论资产形态多新,办案单位都不能越过“冻结”这道法律红线。否则,一旦未来案件出现变故,追索成本极高,最终受损的,很可能是原本无辜的合法财产。
在真实办案中,我见过不少类似情况——家属一心配合,希望早点解决,却忘了留存证据。实际上,只要财产被触及,就必须留下法律痕迹。具体包括:
要求办案单位出具《扣押决定书》、《冻结通知书》或其他正式文书;
保留所有转账凭证、通讯记录,注明对方身份和指令来源;
若未收到书面文书,可依法提出申请,要求明确财产处置依据。
这些文件不仅保障合法权益,也是在后续程序中判断财产性质、区分“赃款”与“自有资产”的关键凭证。很多人直到发现无法证明那笔虚拟币属个人合法财产时,才意识到没有留下痕迹,是最大的损失。
所以,当事人或家属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冷静:配合调查不等于放弃权利,留痕就是保护自己。
虚拟货币案件的特殊性,在于技术层面的“新”,但法治逻辑并没有变。只要涉及财产控制,所有程序都有迹可循,也必须有迹可循。从律师角度看,与其事后追问“币去哪了”,不如在第一时间就要求合法程序。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错过关键步骤。如果你现在正经历类似困境,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理清当前财产涉及的法律节点,看看哪些部分还可以补救。
法律不是给懂法的人准备的,而是用来保护不懂法的普通人。只要守住程序底线,很多看似无解的问题其实都有空间。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