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团队正在跟进一起案件——表面看是话费充值,却最终牵出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个罪名听起来专业,但其实很多人可能一不小心就踩进去。
网上经常会看到这样的广告:“支付八九十元,就能充进一百元话费”,还特别说明“到账时间稍长”。对普通人来说,这似乎只是商家促销,没想到背后藏着复杂的资金流转:不法分子利用技术手段,让赌博平台等非法资金流“洗白”。
简单说,赌客的赌资通过充值平台转为话费,而消费者的付款却最终流向赌博集团账户——这就是所谓的“黑钱进白口袋,白钱又回黑口袋”。听上去离我们很远,但实际上很多做网络充值、虚拟商品结算、代收代付的从业者,都有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卷入其中。
那这样的情况,到底算不算犯罪?
判断是否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核心在于一个前提——行为人是否明知自己在帮助他人实施犯罪。
我曾处理过的一位当事人,就是一名普通的财务人员。她所在的公司提供话费慢充服务,平时的工作不过是催款、转账、做账。她并不知道这套系统的资金流向了哪里,也没有从中获利。
在这样的情形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她明知公司是在为违法平台提供结算支持,仅凭执行上级指令完成工作,是难以认定为犯罪的。刑法强调的是主观故意,没有主观“故意”的“帮助”,很难成立。
换句话说,某些客观行为看似参与了“犯罪活动”,但如果行为人根本不知情,也未参与分成、策划,从法律上看,有可能属于中立行为。这类“中立帮助”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需要通过辩护人充分论证行为的真实性质与角色。
在那起案件中,我们团队仔细审查材料,与检察机关反复沟通,提交多份书面辩护意见。检察官后来表示,这类案件确实要慎重认定,因为在互联网资金流中,很多“帮助”并非恶意,而是体系使然。
我始终认为,法律的力量不止在于惩治,更在于区分与理解。即使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也要区分是与非、故意与过失、主动与被动。只有这样,才能让法律的严厉与温情并存,让真正无辜者不因误解而背负刑责。
在我接触的案件里,很多家属最初都非常慌,甚至不敢去公安机关了解情况。其实,第一步应该是搞清楚涉嫌的罪名和事实依据,其次要明白当事人在整个链条中的具体职责。
如果只是普通财务、客服、技术岗位,没有知情也没有参与获利空间,在辩护中就有可能争取到不构成犯罪或从宽处理的机会。
刑事案件最怕走错第一步。如果你或家人正面临类似困境,不妨先静下心来,把情况详细告诉律师——哪怕只是为了厘清自己究竟处在什么位置,这一步也非常重要。
互联网经济的体系复杂,法律认定也越来越精细。很多时候,界限就在于是否主观明知、是否有共同故意。对于普通从业者来说,保持警觉、拒绝模糊业务,是最好的防护。
说实话,我每次看到当事人拿到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决定的时候,心里都特别踏实。那不仅是一份结果,更提醒我们:法律不是冷冰冰的,它也能帮人“出一口气”,帮无辜的人重回正常生活。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类犯罪等案件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团队始终秉承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的理念,在杭州享有良好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