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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一字之-差,刑期天壤之别?聊聊合同诈骗与诈骗罪

2026-05-16

很多做生意的朋友,在经济纠纷升级后,最困惑的一个问题就是:我这明明是合同没履行好,怎么就成了诈骗?甚至,有时候会被定性为“诈骗罪”,有时候又是“合同诈骗罪”,这两者到底有什么区别?今天,我想结合我办案的经验,跟你聊透这个问题。

最大的区别,不在法理,在刑期

我们先不谈复杂的法律理论,只看最实际的一点:刑期。这两个罪名,量刑上的差距非常大。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全国统一的,如果涉案金额超过五十万,就可能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但合同诈骗罪就不一样了,它的量刑标准在各地并不完全统一。在大多数地区,涉案金额可能要达到上百万,才算“数额特别巨大”,面临十年以上的刑期,有些地方的标准甚至更高,可能要到数百万。

去年我办过一个案子,当事人张先生因为一个项目合作,被指控骗取了合作方七十多万。如果这个案子被定性为诈骗罪,那么起点就是十年。但如果能定性为合同诈骗罪,刑期就在三到十年之间。后来,结合自首、退赃这些情节,最终争取到了一个相对理想的结果。你看,同样的行为,仅仅是罪名的不同,结果可能是天壤之别。

一个听起来“不太讲理”的解释

你可能会问,既然结果差这么多,那法律上到底是怎么区分的呢?从法理上讲,两者的“侵害客体”不同。说白了,就是法律认为它们破坏的东西不一样。

诈骗罪,被归为“侵犯财产类犯罪”,它主要侵害的是个人的财产权。而合同诈骗罪,被认为是一个“复杂客体”,它不仅侵犯了个人的财产,更重要的是,它还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说实话,对于这个区分,我个人一直觉得有些牵强。比如,在实践中,因为买卖合同出问题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的很多;但因为民间借贷合同出问题,却常常被直接认定为诈骗罪。两者都是合同,为什么一个扰乱了市场秩序,另一个就只侵犯了财产?这个逻辑在理论上是很难自圆其说的。但不管我们怎么看,目前的法律规定就是如此,我们在办案时,也必须在这个框架内去思考和辩护。

辩护方向:为什么要力争“合同”二字?

说了这么多,结论其实很清楚了。从辩护的角度看,如果一个案子既可能被看作是诈骗,也可能沾上合同诈骗的边,那么律师的一个重要工作方向,就是尽可能地往合同诈骗罪上去靠。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当事人未来很多年的自由。

未来立法会不会把这两个罪名合并,我个人认为是有可能的。但那是将来的事,对于眼下面临困境的当事人和家属来说,讨论立法远水解不了近渴。关键在于理解现有规则,并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找到最有利的解释和路径。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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