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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涉嫌诈骗、言语类犯罪,哪些情形可以争取不起诉?

2026-05-16

案件不清、证据不足——不起诉的第一道关口

很多人以为,一旦被刑拘,就一定意味着会被起诉、被判刑。其实并非如此。
 在我接触的案件中,确实有一些嫌疑人最终获得了不起诉的决定,而关键往往就在于证据是否充分

如果案件的客观事实不清楚,或侦查机关掌握的证据无法证明涉嫌犯罪的核心要件,比如转账目的、涉案金额的去向、嫌疑人的主观故意等,就有可能被检察机关认定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在这种情况下,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换句话说,并不是所有被刑拘的人,最终都会走到法院那一步。法律本身就为“证据不足”留下了出口,但是否能抓住这个机会,取决于案件材料的质量与辩护律师的工作深度。

从宽情节的价值——退赔、和解、自首都可能成为关键

除了证据问题,从宽处罚情节也是检察机关考虑是否起诉的重要依据。

比如当事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主要事实的,可视为自首;在被动到案后配合调查、积极供述未掌握线索的,可以认定为坦白;提供他人重大犯罪线索且查证属实的,是立功情节。

这些情节不是“形式上的表现”,而是在实务中真能产生分量的因素。特别是在诈骗或言语类犯罪中,如果当事人能积极退赃、主动与受害人达成和解,甚至在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赔,这种行为往往会被检察机关视为弥补了全部损失,从而决定不再提起公诉。

不过也要注意,一些当事人以为“退一部分也行”,但从实践来看,部分退赔效果有限,因为法律强调的是“全部弥补损失”。这是量刑或不起诉的关键区别所在。

主从角色与谅解态度——这些因素经常被忽视

还有一点经常被家属忽略——并不是所有参与者都承担同样的刑责。

如果在案件中只是从犯,或者没有分得赃款、获利极少,那么这种从属地位在检察实践中是能体现出“情节轻微”的。加之,如果当事人表现出真诚认罪悔罪的态度,并且争取到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不起诉的可能性会显著提升。

我见过不少案件,转机就出现在这一环节——有时候,一份谅解书比一份辩解材料更有力量。

行动建议:关键不是“拖着看”,而是“现在就查清楚”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证据多,而是当事人和家属不了解规则,错过了可以争取的窗口期。

从立案侦查到检察审查起诉之间,其实存在几个非常关键的时间节点——如果这时能把退赔落实、取得和解、补充辩护意见,结果常常截然不同。

很多家属第一次来,只是想弄清楚情况。这很正常。可以先把案情告诉我,我帮你看看,现在这个阶段,最该做的事情是什么。

结语:不起诉不是“运气”,而是条件与努力的结果

说到底,不起诉既是法律赋予的可能性,也是辩护工作的重要目标之一。

构成犯罪与否,取决于证据;但能否免于起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事人和团队在细节点上的努力。

刑事辩护的意义,不仅是抗辩,更是寻找那条能被法律认可的出路。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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