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介绍卖淫这类案件时,我发现一个很普遍的现象:最后被追究责任的,往往不是背后的组织者,反而是那些处在链条中间的业务员。他们常常觉得自己只是牵个线,赚点辛苦钱,不明白怎么就构成了犯罪。家属来找我的时候,也总是反复问,他就赚了几千块钱,事情有那么严重吗?
这个问题,其实不难理解。首先,从数量上说,一个场所里,真正的老板可能就一两个人,但负责联系和介绍的临时业务员,人数要多得多。基数大了,被抓获的概率自然就高。
其次,也是更关键的一点,无论公安机关是从抓获卖淫者还是嫖客入手,只要顺着线索往上查,都绕不开“中间人”这个环节。交易是通过他们完成的,他们是整个链条的关键节点。一旦任何一端的人被抓,在被问及同伙和运作模式时,通常会把所有情况都说出来,那么作为中介,自然就很难逃脱。我们常说,他们是冒着不小的风险,赚着并不算多的钱。
很多当事人为了规避风险,都“学”了一招,认为法律规定介绍两人以上才构成犯罪,那我只固定对接一个人,不就不构成犯罪了吗?这个想法,只对了一半。他们忽略了介绍卖淫罪的另一个入罪标准:获利金额。即便只介绍了一个人,如果获利金额达到了一定的标准,依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但问题是,这个“获利”到底该怎么算?是不是所有从嫖客那里收到的钱,都算是自己的非法获利?当然不是。去年我们团队办过一个案子,当事人王某就是通过为一个场所对接客人,公安机关初步认定的涉案金额,已经超过了立案标准,因此以介绍卖淫罪将他刑事拘留。
我们介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帮他把账算清楚。在会见时,王某告诉我们,他收到的钱里,有很大一部分是帮客人代订包厢垫付的费用,这笔钱是他家人先垫出去的,客人只是把这笔钱连同嫖资一起转给了他。这些钱,从法律上讲,根本不是他的获利。我们把这条线索理清,向办案机关提交了详细的法律意见和证据材料,成功将这部分款项从非法获利中剥离了出去。最终,核算下来他的实际获利只有数千元。一个多月后,王某成功取保候审。
除了在获利金额上争取,人数也是辩护的关键突破口。公安机关在侦查初期,根据口供可能会指控当事人介绍了好几个人,甚至十几个人。但指控是一回事,能不能形成完整、无瑕疵的证据链,又是另一回事。
我记得前年办过另一起类似的案子,最初指控当事人介绍卖淫的人数有十几个人,这个数字对应的量刑,可能是在五年以上。但我们阅卷后发现,虽然有这个指控数字,但真正到案、并且能够和当事人形成稳定指认关系的卖淫者,其实不到十人。其他的要么是找不到人,要么是证据不足。抓住这个关键点,我们提出指控人数与查明事实不符的辩护意见,最终成功将案件的量刑幅度从五年以上降到了五年以下。
所以,当家人因为这类事情被刑事拘留,不要觉得案子已经定性了,判决怎么样就只能怎么样。在案情还没完全明朗的初期,很多细节都存在争取的可能。尽早让律师介入,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评估在金额或人数上是否存在辩护空间,这是至关重要的第一步。
刑事案件的辩护,就像是在复杂的迷宫里找出口。有时候,一个被忽略的数字,一笔被算错的账,就可能是通往更好结果的关键路径。重要的不是案件看起来有多糟糕,而是有没有用专业的方法去审视每一个细节。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