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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为了一辆车,让家人背上诈骗罪的风险,值不值?

2026-05-13

亲人之间,车借着用,周转一下,很常见。但如果这份“信任”被用来做了抵押贷款,事情就变得复杂了。前不久,一位张先生找到我,说他小舅子王某不仅擅自把他妻子的车拿去做了质押,借了数十万,本身还背着不少外债,现在他们想把车要回来,又怕对方告王某诈骗。

这种情况,几乎每个月我们团队都会遇到。它把一个家庭推到了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一边是财产,一边是亲人可能面临的牢狱之灾。这道选择题,比想象中要难得多。

一个两难的选择:要车,还是要人?

我告诉张先生,他们现在面临两个方向,但每个方向都有对应的代价。

第一个选择:主张质押无效,把车要回来。法律上讲,王某没有得到车主,也就是他姐姐的授权,擅自将车辆质押,这个质押行为本身是无效的。车主完全有权要求对方返还车辆。听起来很直接,对吧?但风险也恰恰在这里。一旦这么做,就等于全家公开承认“王某当初是在撒谎,他根本没有得到授权”。出借人那边,钱放出去了,担保物也没了,他会怎么想?他很可能会认为王某通过虚构事实(有姐姐的授权)骗取了他的贷款,转头就去公安机关报案,控告王某涉嫌诈骗罪。为了要回一辆价值十几万的车,让小舅子背上一个刑事案件,这个风险必须仔细掂量。

第二个选择:姐姐追认这个质押行为,承认当初“同意”了。所谓追认,就是事后承认。姐姐可以说:“我当时确实同意他拿车去借钱的。”这样一来,整个事情的性质就从一个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变成了一个纯粹的民事借贷纠纷。王某的刑事风险瞬间就解除了。但代价也很明显:这个质押就合法有效了。想把车开回来?那就得先把那数十万的借款还清。等于说,用“认账”的方式,换取家人的平安。

说实话,这种选择很折磨人。一边是真金白银的损失,一边是亲人自由的风险。法律在这里,只是把选项和后果摆在了桌面上。

为什么一个“没同意”,就可能构成诈骗?

很多家属想不通,不就是借钱没说实话吗,怎么就成了诈骗?这和我平时办的其他诈骗案不太一样,它的核心欺骗点,不在于借钱本身,而在于“处分财产的权利”。

我们来拆解一下。出借人之所以愿意借钱给王某,很大程度上是看中了那辆车作为担保。他相信,这辆车是合法、有效地被质押了。而王某的行为,恰恰是虚构了自己拥有“合法质押这辆车的权利”,让出借人陷入了错误认识,并基于这个错误认识交付了钱款。这就踩到了诈骗罪的红线上。

更关键的一点,也是办案机关审查的重点:行为人有没有偿还能力。如果一个人身家千万,只是临时周转,即便手续有瑕疵,通常也会被认定为民事纠纷。因为他有足够的能力偿还,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反过来,如果像王某这样,本身已经负债累累,根本没有现实的偿还能力,还要通过虚构事实的方式借钱,那这笔钱借到手,大概率就是“肉包子打狗”。司法机关会认为,他从一开始借钱的目的,就是为了非法占有,而不是正常的民间借贷。这就大大增加了诈骗罪被认定的风险。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回到张先生的问题,我给的建议很明确:权衡利弊,选择风险更小的那条路。一辆车,不管价值多少,终究是身外之物。但一个刑事案底,可能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为了追回车辆而让家人陷入刑事风险,往往得不偿失。最好的处理方式,或许是家人一起想办法,先把那笔民事债务处理掉,把车开回来,也把刑事风险彻底关在门外。法律能划定边界,但家庭内部的选择,往往需要超越法律的智慧。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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