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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谈:老师的“亲昵”与学生的“指控”,界限到底在哪?

2026-05-12

这几年,来我们律所咨询的,除了常见的企业家、普通职员,还多了一类特殊的群体——老师。他们的问题往往很相似:“叶律师,我只是出于鼓励拍了拍学生的背,怎么就可能成了猥亵?”或者“现在管教学生,是不是连肢体接触都成了禁区?”这些问题背后,是一种群体性的焦虑。老师这个曾经被认为是无比光荣的职业,在某些人眼中,似乎正在悄悄变得“高危”。

一、“好心”的接触,为什么会引火上身?

我常常跟来咨询的老师朋友们说,时代确实变了。我们这一代人成长过程中,老师拍拍脑袋、拉拉手,甚至因为调皮挨几下戒尺,都是常事。那时候,老师在某种程度上扮演了“代理家长”的角色。但现在,这种观念正在被彻底改变。一方面,学生的权利意识、特别是身体边界意识,比我们想象的要强得多。另一方面,师生关系也变得更加复杂和脆弱。我办过的一些案件里,确实存在少数学生因为对老师的严格管教心怀不满,联合起来夸大甚至捏造事实,用“猥亵”的指控作为报复手段。这种情形虽然不是主流,但一旦发生,对老师的职业生涯和个人声誉都是毁灭性的打击。在这种新的社会环境下,很多过去被认为是“亲切”的举动,现在都可能被放到显微镜下审视,甚至被恶意解读。

二、法律的尺子:猥亵的“红线”到底划在哪里?

当一个老师的行为被指控为猥G亵时,我们作为刑事律师,判断的关键并不在于老师的“初心”是什么,而在于这个行为的“客观性质”。法律的尺子是冰冷的,它衡量的是行为本身是否越界。那么,这条红线到底划在哪里?简单来说,核心是看行为是否带有明显的性暗示或侵犯了他人(尤其是未成年人)的性自主权。比如,直接触摸学生的隐私部位,或者实施亲吻、拥抱等明显超出正常师生交往范畴的亲密行为,这无疑是跨过了红线,极有可能构成强制猥亵罪或猥亵儿童罪。但反过来说,如果只是拍拍肩膀、摸摸头顶这类在公共场合、为了表达鼓励或安抚的普通接触,即便可能在方式上有些不得体,但通常不会被认定为犯罪。在司法实践中,我们会非常关注行为发生的具体环境、具体部位、持续时间以及当事学生的反应等一系列细节。说白了,一个出于鼓励的、短暂的、在公开场合的拍肩,和在私密空间里、长时间的、带有抚摸性质的身体接触,在法律上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

三、老师们,如何保护自己,也保护学生?

说了这么多,不是为了让老师们变得畏首畏尾,与学生隔绝开来。恰恰相反,我认为只有懂得了边界,才能更好地给予学生温暖和引导。那么,具体该怎么做呢?我的建议是,首先,学校层面应该建立清晰、明确的师生行为规范,并对所有教师进行培训。让大家知道哪些是鼓励的,哪些是模糊地带,哪些是绝对禁止的。这不仅是规范,更是保护。其次,老师个人要有强烈的边界意识。尽量避免在没有第三人在场或没有监控的私密空间与单个学生长时间独处。与学生的沟通,特别是涉及批评和管教时,尽量保持身体上的安全距离。这听起来有些不近人情,但在当前的环境下,这是一种必要的职业智慧。最后,一旦遇到误解或不实的指控,不要慌乱。保持冷静,第一时间向学校汇报,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很多时候,事情的恶化,都源于最初的应对失当。

很多时候,当指控发生时,当事老师往往是懵的,不知道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刑事案件怕的不是案情本身,而是最初的惊慌失措和应对失当。如果你正为此困惑,或者收到了学校、家长的质询,先不要急着自己去解释。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目前最关键的是什么,以及哪些话能说,哪些话绝对不能说。

我写这篇文章,不是想让老师们与学生之间筑起高墙。一个真正懂得界限的老师,他的关心和爱护才更有力量,也更值得信赖。教育的本质是爱,但这种爱需要用智慧和规则来守护。守住这条线,既是对自己的保护,更是对学生真正的负责。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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