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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别把“外贸尾单”做成了“销售假货”的案子

2026-05-12

在我的日常咨询里,“外贸尾单”这个词出现的频率很高。很多做电商、做代购的朋友,都觉得这是一个既能保证货品款式,又能控制成本的好路子。听起来似乎是一门不错的生意,但在法律的视角下,这片看似诱人的市场,其实遍布着一踩就响的雷区。

不少当事人找到我的时候,都带着同样的困惑:“叶律师,我就是卖点尾货,怎么就成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了呢?”这个问题背后,其实藏着一个对法律,尤其是对“正品”和“假货”界定标准的普遍误解。

你所谓的“正规渠道”,在法律上可能站不住脚

我经常听到的一种辩解是:“我的货都是从正规渠道来的。”然后,我会接着问:“能具体说说是什么渠道吗?”得到的答案五花八门,有的是从某个网络店铺批量拿货,对方信誓旦旦保证是正品;有的则是从外省某个大型批发市场淘来的,声称是“工厂直销”。

这些听起来似乎都没什么问题的进货渠道,一旦被查获的商品经鉴定是假货,那在法庭上是很难作为有效辩护理由的。为什么?因为法律评价一个行为,看重的是客观事实和证据,而不是当事人自己的主观认知。

我们不妨把情况说得再明白一点。假如你从杭州本地的奥特莱斯买了一件衣服,凭购物小票,然后在自己的网店上加价卖出去,这通常不构成犯罪,因为你能证明这件商品的合法来源。但反过来,如果你从网上某个声称是“尾货供应商”的店铺进了几十件同样的衣服,即便对方给你开了收据,一旦这些衣服被鉴定为假冒产品,那“我有正规进货渠道”这句话,就显得非常苍白无力了。

说到底,在司法实践中,真正被认可的“合法来源”,通常指向的是品牌官方旗舰店的采购记录、大型专柜或商场的购物凭证。脱离了这些,所谓的“渠道”都可能暗藏风险。

价格,是戳破“尾单”谎言最简单的一根针

其实,很多时候要分辨真假,不需要多么复杂的鉴定技术,一个最基本的商业常识就够了:价格。

我办过一些销假类的案子,当事人的进货价低得离谱,可能只有专柜正品的零头。他们总会用“这是尾单”、“清仓货”来解释这个不合理的低价,既是说服买家,也是在说服自己。但任何一个行业,正品的成本和定价体系都是相对稳定的,不可能出现断崖式的下跌。

当一个商品的售价远远偏离了它的正常价值区间,这就不是一个商业机会,而是一个非常明显的危险信号。司法机关在判断当事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是假货时,异常低廉的价格,往往会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考量因素。简单来说,法官会认为,作为一个生意人,你应该具备基本的商业判断能力,明知价格不合理还大量进货销售,就很难再说自己“不知情”了。

当假货“真”到一定程度,可能牵出另一个罪名

还有一种情况更值得警惕。有些假货做得非常逼真,甚至连包装、配件都一应俱全,普通消费者根本无法分辨。当事人就以接近正品的价格来销售,赚取中间相当可观的差价。

去年处理过一个类似的咨询,一位在滨江做生意的朋友,就是用了正品作为样品,然后去外省某市找了个工厂仿制,再打着“内部渠道货”的名义销售。他觉得自己的货“质量很好”,不算是骗人。我当时就提醒他,这种行为已经不单单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问题了。

如果假冒商品本身制作精良,并且售价不菲,让消费者误以为是真品而支付了高昂的对价,那么除了侵犯知识产权,还可能涉嫌诈骗罪。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侵犯的是商标权人的权益和市场秩序,而后者直接侵犯的是消费者的财产权利,性质往往更为严重。这意味着,一旦被认定为诈骗,面临的法律后果可能会更重。

刑事案件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当事人和家属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错过了关键的应对时机。如果你正因为类似的生意而感到不安,或者不确定自己的行为是否存在法律风险,可以先把具体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当前最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做生意都想盈利,这无可厚非。但在追求利润的同时,一定要对法律保持最基本的敬畏。很多时候,商业机会和刑事陷阱之间,可能只有一层薄薄的窗户纸。守住底线,才能让生意做得长久、安稳。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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