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在审阅一份卷宗时,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当事人在笔录中反复强调:“我只是企业经营失败,又不是诈骗。”
这句话,其实我听过太多次。越是认真创业的人,面对这样的境地,越是感到无法接受。有人感叹:明明没干什么坏事,为什么走着走着,离看守所越来越近了?
说到底,问题往往不是出在人的努力上,而是出在规则已经变了。许多创业者还在用过去行得通的方式做生意,却不知道,这些做法如今已经踩进了刑法的红线。
我接触过不少案件,都是从“预收款”开始的。开局充满信心,项目也确有可行性,但随着资金链紧张、回款延迟,企业开始用后续客户的钱去填前期的缺口。
一旦无法履行承诺,客户聚集投诉,案件性质很快就会发生变化。若证据显示收款时根本不具备履行能力,那便可能被定性为诈骗罪;若资金循环用于维持运营,则有可能触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很多老板以为只要没“跑路”,就不算诈骗。但刑法判断的核心不是“有没有逃”,而是“有没有欺诈和虚构事实”。这中间的界限,往往只差一组资金流向证明。
说白了,市场风险是民事问题,但资金信任是刑事问题。一旦跨线,性质完全不同。
不少企业仍在延续早期互联网时代那种“夸一点没关系”的营销思路:宣传百分百成功、内部保过、保证留学入职等。过去这只是虚假宣传,现在,类似行为若造成客户付款,且承诺无法兑现,极易构成诈骗。
比如一些培训、中介、医美项目,通过不实承诺让客户预付大额费用,钱到手后发现服务无法实现。此时已不再是广告问题,而是以虚构事实诱使他人付款。如果数额较大、涉及人数众多,刑事风险非常高。
这种变化的关键在于认定标准——从“是否违规宣传”变为“是否存在虚假信息并导致财产转移”。
所以,一句“这是营销话术”,在法庭上往往经不起推敲。
在我办过的案件里,很多公司账目都很“灵活”:客户钱打到老板个人账户,用来周转、发工资、垫合同款。这种操作在创业初期常见,但从刑事视角看,风险极高。
一旦公司出现财务问题,调查中发现资金流入和用途无法匹配,极容易引发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指控。尤其在合作方、投资人、上下游牵涉其中时,证明“这些钱不是私用”往往非常困难。
换句话说,公司账就像一面镜子,照出的是管理体系的边界——模糊不清时,刑事风险也正在悄悄生成。
挂靠经营与借用资质,过去被认为是“行业通行做法”。但法律对其态度已变得严格——无论是工程、教育,还是医疗服务行业,借用他人资质进行经营,都可能触及非法经营罪或诈骗罪。
类似地,以项目返点、私下回扣、好处费等方式“维系关系”,也在刑事风险范围之内。六月之后,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回扣或返点,都可能被认定为行贿或受贿行为。关键不在于钱收没收,而在于这笔钱的性质。
很多人误以为“这只是行业潜规则”,可现在,这条灰线已经变成了红线。
过去几年,不少创业者输得很不甘心。他们的企业模式没有问题,团队也很努力,但仍然被指控违法。真实的原因,是时代和监管逻辑已经完全不同。
现在真正的竞争,不是“谁能赚钱”,而是“谁赚的钱经得起查”。
这听起来冷,但却是现实。经营者最怕的不是市场波动,而是不懂法律的边界。继续用五年前的经验做今天的生意,只会让风险越来越近。
如果正在经营企业,或者刚好在为公司融资、推广、做项目,不妨静下心来审视:收钱方式是否合规、宣传用语是否真实、资金账户是否分明、合作利益是否清白。这四个问题想清楚,就能避掉大多数刑事陷阱。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第一步。如果现在还不确定哪些做法有风险,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需要注意的地方到底在哪。
归根结底,法律不是阻碍商业的绳索,而是帮你区分风险与安全的边界。懂得规则,才能守住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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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