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一位家属咨询,说家里人因为把便宜的白酒灌进名酒瓶里对外销售,被公安机关带走了。家属急得团团转,最怕的是被定性为卖“毒假酒”。这其实反映了这类案件中一个非常普遍的法律认知误区。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第一时间会觉得,既然冒充了高端酒,那肯定是构成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但从法律角度来看,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我们来拆解一下,什么是法律意义上的“假”和“劣”。如果在瓶子里灌的是工业酒精兑水,那性质完全不同,因为那根本不能喝,会涉及其他更严重的罪名。但如果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低价白酒,它依然具备安全饮用的功能。白酒之所以被称为低端产品,仅仅是因为价格相对便宜,而不是因为它质量不合格。既然不是残次品,在法律上就不能简单地认定为“以次充好”或“以假充真”。
听到这里,有些家属可能会松一口气,以为这就没事了。但这是一个危险的误区。没有构成伪劣产品,并不意味着行为合法。当事人去回收名贵的酒瓶,购买配套的防伪标签和包装盒,再把低端酒重新灌装进去对外销售,这个完整的链条侵犯的是什么?是别人的品牌信誉。因此,这种行为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被定性为假冒注册商标罪。罪名的差异,直接关系到后续的量刑标准、金额计算方式以及辩护思路的走向。把这两个罪名混淆,在应对调查时往往会走错方向。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本身复杂,而是在不了解法律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从刑事拘留到审查起诉,时间并不宽裕。很多影响最终定性和量刑的节点,往往在当事人和家属意识到之前就已经过去了。如果你现在遇到了类似的情况,还不确定该怎么应对,可以先把案情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理清哪条线。
面对刑事调查,恐惧往往来源于未知。理清了罪名的底层逻辑,我们才能找到应对的支点。不管是哪种情况,尽早明确罪名方向,结合客观证据进行理性分析,才是争取较好结果的有效路径。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