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到一个咨询,电话那头家属的声音很急切。家里一位三十多岁的男士,前几天人突然联系不上了,家里人以为失踪了,到处打听,最后才从一个朋友那里得知,人已经被外省某市的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了。
原因,是他在外地出差时,通过网络找人“寻开心”,结果对方是一个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孩。家属的第一反应是懵的,然后是巨大的恐慌。在他们朴素的观念里,这可能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最多被行政拘留个十几天,罚点钱。但当“刑事拘留”四个字传来时,他们才意识到,事情可能远比想象的严重。
执业十八年,我见过太多类似的场景。当事人被带走后,家属往往会经历三个阶段:否认、恐慌、乱投医。很多人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寻求法律帮助,而是到处托关系、找门路,希望能“把人捞出来”。一些所谓的“能人”也常常会在这时候出现,拍着胸脯保证,花一笔不小的数目就能搞定。
我必须得说,这是一条最危险的弯路。刑事案件有它自己严格的程序和规则,尤其是在今天,想通过非正常手段干预司法,几乎是不可能的。这么做,最好的结果是钱花了,事没办成;最坏的结果,可能还会让自己涉嫌新的犯罪,把事情搞得更糟。
还有一种常见的错误,就是轻信当事人在被抓前或刚被抓时传回来的话。有些当事人自己也不懂法,他可能觉得就是一次普通的“治安违法”,被抓后为了安抚家人,会说“没事,关几天就出来了”。家属信了这句话,就可能错过最宝贵的黄金救援时间。要知道,法律上,与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无论对方是否“同意”,一律构成强奸罪。这已经不是治安处罚的范畴,而是重罪。
很多家属会问,人已经被关在看守所了,律师进去见一面,能有什么用?用处太大了。可以说,律师的第一次会见,是整个辩护工作的基石,也是家属能为当事人做的第一件,也是最重要的一件事。
你想想,当事人一个人被关在封闭的环境里,面对陌生的办案人员,内心是什么感受?是恐惧、是迷茫,是巨大的压力。他很可能因为不懂法,或者急于想出来,在讯问笔录中说出一些对自己非常不利的话。比如,办案人员问他是不是早就知道对方年龄很小,他可能会因为紧张而含糊其辞,这在笔录上就可能被解读为“明知”。
律师进去,首先是给当事人一颗“定心丸”,告诉他外面有家人在为他努力,让他稳住心态。更重要的是,律师要通过会见,了解案件最真实的情况:公安机关问了什么问题?他是怎么回答的?他手里有什么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通过这些零散的信息,一位有经验的刑事律师,大概就能拼凑出公安机关的侦查方向和证据链条,从而判断出案件的突破口在哪里。
在这类案件中,发生关系这个客观事实通常是比较清楚的,辩护的焦点往往集中在当事人的“主观明知”上。说白了,就是他到底知不知道对方是未成年人?是被人欺骗了,还是故意为之?这在量刑上,会有相当大的差别。
前年我们团队在杭州办过一个类似的案子。当事人李总也是通过一个“中间人”介绍,与一名女性发生了关系,事后被抓。所有的证据都指向女孩不满十四周岁。当时情况非常被动。但在会见时,我们敏锐地捕捉到一个细节:李总的钱,是转给那个“中间人”的,而且聊天记录显示,他只是提出了一个模糊的“希望年轻一点”的要求,对方发来的照片也显得很成熟。
围绕这个点,我们提出了辩护意见。我们认为,李总主观上没有追求或放任与幼女发生关系的故意,他本人也是被“中间人”和女孩的表象所欺骗。虽然这个过程很艰难,但最终法院采纳了我们关于其主观恶性较小的辩护意见,在量刑上给予了从轻处罚,争取到了一个相对理想的结果。
所以你看,细节里藏着转机。而这些细节,如果不是专业的刑事律师在第一时间介入,通过细致的会见去发掘,很可能就随着当事人的慌乱而被永远淹没了。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从刑事拘留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每一个阶段都有影响最终结果的关键节点,而这些节点,往往在当事人意识到之前就已经过去了。如果你现在正为此事困惑,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具体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当前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
最后我想说,当家人身陷囹圄,保持冷静是最大的智慧。慌乱和眼泪解决不了问题,但理性的分析和专业的行动可以。作为家属,你的沉着和坚决,是支撑墙内那个人走下去的最大力量。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