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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多挖了几吨矿就算非法采矿罪?别让“测量误差”成了刑事案件

2026-05-07

在刑事辩护工作中,不是每个案子都充满了戏剧性的对抗。有些时候,案件的关键,可能就藏在一份不起眼的测量报告里,或者一个小数点上。我遇到过一些从事矿产资源行业的朋友,他们最担心的一种情况就是:因为测量上的一点偏差,不小心越界开采了,这会不会直接构成非法采矿罪?

很多当事人家属找到我时,都带着同样的困惑:“叶律师,我们就多挖了那么一点点,真的要坐牢吗?”这种担忧我完全理解。在法律上,一个行为是属于行政违规还是构成刑事犯罪,其间的界限有时确实很微妙。但可以明确的是,并非所有越界开采的行为,都会被一概而论地认定为非法采矿罪。

一字之差,天壤之别:行政违规与刑事犯罪的界限

首先我们要明白一个核心概念:刑法处罚的是“故意”的犯罪行为。非法采矿罪也不例外,它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是明知故犯。也就是说,他清楚地知道这里不是自己的矿区范围,但为了利益,依然决定要挖。这才是刑法要打击的对象。

司法解释里确实有规定,将超越矿区范围开采的情形,视同于无证开采。这句话常常让很多矿主心里一紧。但这句话只是解决了“有没有证”这个前提问题,并没有解决行为人“是不是故意”这个关键问题。如果越界是由于技术原因,比如测量设备误差、坐标图纸年代久远等客观因素导致的,行为人自己都不知道已经越界了,那么这在法律上就缺少了“主观故意”这个核心要件。这种情况下,它更可能被定性为一种行政违规行为,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比如罚款、责令整改等,但通常不应该上升到刑事犯罪的高度。

打个比方,这就像你在自家院子修剪花草,不小心剪到了邻居家伸过来的一点枝叶,这和直接跑到邻居院子里砍树,性质是完全不同的。前者可能只是需要道个歉、赔点钱,后者则可能涉及法律问题。

如何证明自己是“误入雷区”,而非“有意为之”?

既然“故意”与否是关键,那么在案件中,如何向办案机关证明自己并非故意,就成了辩护的核心。这绝不是光靠嘴说“我不知道”就行了,而是需要拿出扎实的证据来支撑。根据我处理这类案件的经验,有几个方向至关重要。

首先,让数据说话。最直接的方式,就是申请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测绘机构,对矿区的界限和坐标进行重新、精确的测量。如果专业的测量结果能够证明,确实存在早期测量误差,或者界碑设置有偏差,那么这就为“非故意”提供了最有力的客观证据。一份严谨的测绘报告,其说服力远胜于千言万语。

其次,用行动证明态度。当事人发现可能越界后的行为,是判断其主观心态的重要依据。如果在得知越界的第一时间,就立刻停止作业,主动向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并且积极采取回填、修复等整改措施,弥补造成的损失。这一系列行为都清晰地表明,当事人没有隐藏、逃避的意图,而是抱着解决问题的负责任态度。这在办案人员看来,显然与那种恶意盗采、企图瞒天过海的犯罪分子有本质区别。

最后,要厘清后果的严重程度。非法采矿罪的成立,还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如果越界的范围很小,开采出来的矿产品数量不大,对环境的破坏也有限,那么即便行为存在不当之处,也可能因为未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而最终不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精确核实越界开采的数量和价值,也是辩护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很多影响最终结果的关键证据,往往需要在早期阶段就及时固定。如果你现在正为类似的问题感到困惑,可以先把具体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当前最应该做什么,最需要保全什么证据。

说到底,刑法的目的,是惩罚那些真正对社会有严重危害的犯罪行为,而不是去为难那些因为技术失误或管理疏忽犯了错的企业。只要事实清楚,证据扎实,法律会给出一个公正的评判。守法经营是底线,但当意外发生时,理性、专业地应对,同样是对自己权益的最好保护。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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