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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取保候审不是终点,警惕两个被“重新收押”的风险点

2026-05-04

“叶律师,人不是已经取保候审了吗?怎么又被抓进去了?”

不久前,一位家属在电话里向我重复着这个问题,语气里满是困惑和焦虑。这背后,是一种非常普遍的误解:很多人认为,成功办理取保候审就等于案子结束了,可以松一口气了。作为一名办了十多年刑事案件的律师,我必须告诉你,这其实是一个危险的想法。取保候审只是一个临时的强制措施,真正的考验,往往还在后面。

风险一:案情出现新变化,尤其是在逃的同案犯

我想起最近经手的一个开设赌场案。当事人一开始是取保候审的状态,几个月后,却被批准逮捕了。家属完全不能理解,为什么在外面待得好好的,突然又被收押。其中一个非常关键的原因,就是这个案子里有其他同案犯一直在逃。

从办案机关的角度看,有同案犯在逃,意味着案件事实还没有完全查清,存在“串供”的可能。他们会担心,取保在外的当事人可能会和在逃的人联系,妨碍侦查。同时,他们也会评估当事人本人是否存在逃跑的风险。当一个案子里已经有人在逃,办案机关的警惕性会大大提高,对于其他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自然会更严格。

就像我们团队最近去邻市的看守所会见这位当事人时,特意问了他在检察院提审时被问到的问题。果不其然,检察官问了很多关于其他涉案人员的情况。这印证了我们的判断:在逃的同案犯,是导致他被重新收押的直接导火索。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尤其是在一些团伙犯罪中,比如诈骗、非法经营或者开设赌场这类案件,只要有一个核心成员没到案,其他人的处境都会变得很被动。

风险二: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一个小疏忽酿成大错

除了案情本身的变化,另一种导致被重新收押的风险,往往来自于当事人自己。很多人拿到《取保候审决定书》后,觉得自由了,就忘了自己还是“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忘了取保候审是有附加条件的。

我见过一些当事人,在取保期间未经批准就离开居住的城市去外地旅游,或者更换了联系方式却不及时告知办案机关,导致传讯时找不到人。还有些人,在接到公安或检察院的传讯后,抱着侥幸心理,觉得没什么大不了,找个借口不去。这些行为,在法律上都属于违反取保候审规定。

一旦出现这些行为,办案机关完全有理由认为你不可控,有逃避侦查的嫌疑。后果可能很严重:轻则被训诫,重则可能被没收保证金,甚至被直接执行逮捕。说实话,因为这种本可避免的小疏忽而被重新收押,是最可惜的。这就像下棋,好不容易取得了一点优势,却因为一步随手的棋,导致满盘皆输。所以,我总是反复跟当事人和家属强调,取保期间,务必严格遵守规定,保持通讯畅通,随传随到,千万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

刑事案件的每一个阶段都环环相扣。取保候审只是给了我们一个在外面准备辩护的机会,而不是案子结束的信号。如果你或你的家人正处于这个阶段,不确定哪些事能做、哪些事是红线,可以找我聊聊,我帮你梳理一下注意事项,避免因为不了解规则而陷入被动。

在刑事案件中,没有哪一步是轻松的。从拘留到取保,再到可能面临的逮捕,每一步都考验着当事人和家属的心理。作为律师,我们的工作不仅是在法庭上辩护,更是在这漫长的过程中,陪着当事人走好每一步,把每一个程序内的权利都用好。即便面临暂时的挫折,比如从取保转为逮捕,也并不意味着最终结果就一定糟糕。这只是诉讼程序的变化,辩护工作,才刚刚进入更关键的阶段。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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