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份起诉意见书上的指控金额时,刚刚解除留置措施的当事人满脸错愕。他反复向我确认,因为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他一直以为自己面临的仅仅是违纪处理。这种信息错位,在职务类案件中并不罕见。
我曾遇到过这样一位当事人。在解除留置的第一天,我带着起诉意见书去见他。在处理完家属的安抚工作后,我直接问他,是否清楚自己被指控的具体金额。他显得十分困惑,因为那个数字是一笔相当可观的金额,远超他的想象。他告诉我,配合调查时曾得到过某种口头反馈,以为只要承认了这些数额,就只按违纪处理,不会移送审查起诉。很多当事人在那种高压环境下,觉得既然可能面临严重的内部处分,承认违纪似乎也无妨。但这恰恰是一个巨大的认知误区。口头上的表态通常没有客观证据支撑。更重要的是,行为最终定性为违纪还是违法,需要在留置中后期经过专门的会议讨论研究,绝不是在前期就能轻易盖棺定论的。
刚才提到的那个认知陷阱,很多当事人和家属都掉进去过。这就引出了另一个深层问题:既然已经受过纪律处分,是不是在法律层面就安全了?在这类案件中,官方实行的是双轨并行制度。纪律处分和刑事评价并不是一道单选题。我们团队以前处理过类似的情况,当事人几年前的一笔款项已经被认定为违纪并接受了处理,但在几年后重新审查同一事项时,这笔钱却被重新定性为受贿金额。在法庭上,我们也曾从一事不再罚的角度提出过辩护意见,但从司法实践来看,法官通常认为纪律与法律属于不同范畴,两者并不冲突。这意味着,哪怕当事人内心觉得这件事已经翻篇了,法律的追责依然可能随之而来。
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性质的认定极其关键。那么,违纪与违法之间到底有没有一条明确的界限?判断的核心其实就两条: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是否存在权钱交易。如果是直接从公共财产中非法占有,或者收受财物影响了客观履职,这就触碰了刑事法律的底线。然而,实践中经常遇到的是逢年过节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金额不大的红包。这种情况往往夹杂着浓厚的人情世故,弹性空间极大。如果是基于特定事项的请托,那就容易被认定为权钱交易;如果没有具体请托,很多时候会被归类为违规收受礼金。家属在外面最焦虑的,往往是不知道里面的人是否分得清这些界限,有没有把普通的人情往来错误地当成了严重的违法行为来供述。
职务类案件的特殊性在于,从留置阶段到审查起诉,时间窗口极其宝贵。很多足以影响最终定性的关键节点,往往在当事人和家属意识到之前就已经过去了。如果你现在正面临家人被调查的情况,还不确定后续会朝着哪个方向发展,可以先把掌握的有限信息告诉我。很多家属第一次来,只是想弄清楚情况,这很正常。我们先坐下来聊聊,帮你把整个程序的走向和当前最紧迫的事项理清楚。
面对复杂的调查程序,恐惧往往来源于未知。法律的界限虽然专业且复杂,但并非无迹可寻。理清事实,找准定性,才是应对这类危机的正确路径。无论现状多么棘手,基于客观证据的理性分析,总能在这团乱麻中找到可行的应对策略。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