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和几位同行交流,提到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一些在正规平台做场外交易(OTC)的商家,突然被刑事拘留了。理由是涉嫌帮信罪或掩隐罪。这类案子办得多了,我反而想提醒一句:千万不要为了取保,就轻易签字认罪。这个判断,不是我随便说的。
很多OTC商家自己都没意识到,问题出在哪儿
做场内交易的,流水大是常态。这是事实。你想嘛,靠赚差价,交易量上不去,利润从哪儿来?但问题恰恰也在这里。流水一大,一旦混进一笔赃款,比如诈骗资金,警方顺藤摸瓜找上门,就不是什么稀奇事了。
这类案件中,最核心的辩护要点,得落到“主观明知”这头来。很多商家确实不知道这笔钱是赃款。那怎么办?我们当时在法庭上,重点就放在“不明知”的论证上。比如:你对客人的交易背景一窍不通,你用的是对公账户或你本人的收款码,流水巨大但每笔金额极小——为了跑量,这是正常的设计。再往前,还有“对刷”的流水测试。你用自己口袋里的钱去测试支付码有没有被封控,再把这些钱刷出来,这笔钱的去向和性质,跟客户打进来的资金,完全是两码事。
家属和当事人最常犯的一个错误,就是慌了神,对什么都承认。但你想过没有,这恰恰可能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
不是所有流水都是赃款,也不是所有赃款都该你退
盲目认罪认罚,危害有多大?几个月前,我们团队接手了一桩案子。当事人是杭州本地的OTC商家,被认定为涉嫌掩隐罪。他为了尽快取保,在看守所里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结果呢?退赃范围被办案单位放大了一笔不小的数目,说得直白点,他把自己原本可以坚持“部分款项非赃款”的立场给彻底堵死了。
这就是典型的行为误区。一旦你签了认罪认罚,就意味着你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后续即使想对这些款项的性质提出质疑,法院也很难再全面采纳。而事实上,你交易的U出去了,收到的钱里,有很大一部分是正常的、干净的。你不能因为账户里混进了一笔不干净的,就把整筐鸡蛋都倒掉。
退赃退赔的前提,是确定哪些款项确实是涉案赃款,而不是办案机关说多少就是多少。你得看得懂那份“审计报告”到底有没有把正常流水也给算进去。这笔账要算清楚,不该退的一分都不退。
非法经营罪这个帽子,别轻易直接往下扣
除了帮信罪、掩隐罪,有一些规模大的OTC商家,还会被考虑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主要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款: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但在我们实务中,这个定性是有很大争议的。
前两年我们在外省某市办过一个案子。一位资深OTC商家,业务量和团队规模都相当可观。警方最开始就是以非法经营罪报捕的。我们当时的策略是:论证USDT不是外汇。泰达公司发行了这个币,但与我国对“外汇”的法律定义之间,存在本质区别。我国没有将USDT认定为法定货币,也没有将它直接等同于外汇进行管理。那么,你卖USDT换人民币,本质上是一种数字资产的买卖,而非资金支付结算。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我们的观点,这位当事人被判无罪。所以说,这类案子,不能用黑灰产的思维去简单地生搬硬套。合规的场内OTC交易,跟虚构交易、非法换汇等行为,在性质上是截然不同的。
刑事案件里,最怕的从来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或者你的家人,现在正在经历类似的困扰,可以先把具体情况发给我看看,我帮你分析一下,当下最重要的事情到底是哪一件。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