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一位当事人的笔录里写着这样一句话:“老板说他有关系,我就转告客户了。”这句话让我沉思了很久。很多案子办下来,我发现一个扎心的现实:很多时候,一个人稀里糊涂地就卷进了刑事案件,而根源往往不在自己有多坏,而在于自己太“听话”,却又说不清楚自己到底听的是谁的话。
有些当事人会问,我没从里面拿到一分钱,为什么还要追究我的责任?这其实是一个常见的认知误区。在诈骗类案件中,个人是否获利,影响的往往是量刑建议时的情节考量,比如退赃退赔、取得谅解的诚意,但它并不直接决定“罪名是否成立”。
我去年处理的一个类似案子就是这样。当事人所在的公司原本是做正规业务的,后来老板突然增加了一个项目,说是能帮人搞定某高校的事业编制。这位当事人负责对接客户,他本身没多拿佣金,只是按照老板的指示去跟客户沟通。后来项目黄了,客户报警,涉案总金额超过百万,他个人对接的金额也有数十万。
他最大的困惑就是:“我就是个跑腿的,我也没赚到钱,凭什么出事要找我?”
这个问题的答案,得从另一个角度去找。
这类案件中,真正决定你是“被害人”还是“同伙”的,不是你有没有拿钱,而是你和你老板之间的关系定位。
如果你对办案单位说:“我也不清楚,我就是听老板的安排。”——那恭喜你,你大概率会被认定为从犯,甚至是共犯。因为你没有和老板“划清界限”,你的行为逻辑容易被解读为“明知是骗局还帮忙”。
但如果你说:“是老板跟我说他的妻子在高校工作,有能力办成这件事,我才相信了他。我转告给客户的每一句话,都是老板教我的。我当初之所以敢跟客户说,是因为我确实看到老板的太太在高校上班。”——这时候,你的角色就变了。你不是合伙诈骗的人,而是被老板利用、甚至是被老板欺骗的那个人。
前年我办过一个案子,当事人的同事就被直接认定为无罪。原因是什么?那位同事从头到尾都咬死一点:“所有的话都是老板让我说的,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就是一个传话筒。”
能不能撬动这一点,往往就决定了一个案子最后是“不起诉”还是“起诉判刑”。
说到底,真相只有一个,但你怎么说,决定了办案单位怎么看你。
我见过太多人,明明是被老板坑进去的,结果因为口供里的某句话说不圆,反而把自己坑得更深。比如,办案单位问他:“你知不知道你老板到底有没有能力办成这事?”
他随口答一句:“我猜应该有的吧,老板说他认识领导。”
就“猜”这个字眼,就足以让他落入“明知可能性不高,仍然帮助转达”的嫌疑。正确的表述应该是:“我没能力核实,我只能相信老板告诉我的一切。”
这类案件的辩护方向,其实很清晰:把你和老板“捆绑”在一起,你就很危险;把老板“推”到你前面,让他成为那个唯一的决策者和知情者,你的生存空间就大得多。
当然,前提是你说的确实是事实。我没办法在不了解具体细节的情况下给你准确判断,但如果口供材料没有问题,这类案子争取不起诉的可能性,确实比很多人想象的要高。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