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当事人或者家属来咨询的时候,最关心的问题往往是:“钱退了,刑期能减多少?”这个问题听起来简单,但答案里藏着一些容易被忽略的关键点。我办过大大小小上千个刑事案件,坦白说,这类案子给我的感觉是:很多人把“退赃”和“减刑”之间的关系想得太简单了。
聊聊退赃这件事的两种法律效果
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在法律上,“退赃”本身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定减轻情节”,它更多的时候是一个“法定从轻情节”。这两个词虽然只差一个字,但实际效果千差万别。从轻的起点,是在你对应罪名的法定刑幅度内往下走。比如一个罪名,法定刑是十年以上,那从轻最多就是判个十年零一个月,或者十年,没法跌破十年的底线。而减轻不一样,减轻意味着你可以降到十年以下去判,比如判个七年、八年。这个空间完全是两码事。
那么,退赃什么时候能起到“减轻”的作用?答案是,它必须和其他法定的减轻情节叠加在一起才能产生这个效果。比如当事人同时有自首、立功、从犯地位,或者犯罪时还不满十八周岁。在这些前提下,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认罪认罚这些表现,就可以在减轻后的起点基础上,继续帮你减刑。如果没有这些情节,退赃只是一个“从轻情节”,那无论你退多少,都改变不了你在这个罪名最低十年起刑点上的位置。我经常在会见的时候跟家属说,不要一上来就只想着退钱,要先弄清楚全案有没有能让刑期“整体往下跨一个台阶”的关键情节。
找到另一个突破口:定罪数额的精准认定
除了情节问题,还有一个很多人不会去主动触碰的点,那就是案件认定的金额是否准确。我见过不少案子,表面上看金额挺大,但仔细看证据,里面其实有猫腻。比如合同诈骗罪,它定罪的核心就是这个“数额”。如果这个案子认定的金额是相当可观的一笔数,对应的可能直接就是十年以上的刑期。但如果你能通过阅卷,发现在案证据不足以支撑这么高的金额认定——比如有些金额的认定证据存在瑕疵,有些跟当事人的主观故意没关系,有些根本没到既遂状态——那就能把这笔数往下压。
如果能压到刑法规定的下一个档次,比如把数额从相当可观的金额打下来,让它在某个法律门槛以下,那对应的法定刑马上就变了,从十年以上变成了三到十年。这时候,前面说的那些“从轻情节”就一下子能发挥大作用了。你可以在三到十年的基准线上,再用退赃、谅解、认罪认罚这些筹码去争取,上限和下限都会宽松很多。这个思路,很多当事人第一反应想不到。大家太容易把起诉书上的数字当成事实了,可法律辩护的核心工作之一,就是对这些“事实”进行审查和质疑。
把这根链条连起来看
说到这里其实就清楚了。面对一个合同诈骗案,家属最怕的往往是一个又大又模糊的罪名,和一个具体的刑期。但律师要做的事情,就是去拆解构成这两个东西的每一个零件。先看当事人有没有能改变法定刑幅度的情节,比如自首、立功;再看指控的金额到底经不经得起推敲。这两个方向,一个往“情节”上走,一个往“事实”上走,最终都会汇聚到一点上:能不能打破那个最低十年的起刑点。如果能打破,那些退赃、谅解、认罪的表现才会有真正的意义。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具体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应该先做的是哪一件事,是分析情节,还是审查证据。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