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位当事人的笔录里写着这样一句话:奶奶确诊癌症,治疗费需要十几万到几十万,这钱算我借的,以后结婚就当彩礼了。这句话让我沉思了很久。
同一句话,在另一个人嘴里说出来,可能是真心。但说了九遍十遍,甚至连对方的闺蜜都能用同样的理由借到钱,那这句话就不再是求助,而是一张精心编织的网。
很多当事人会困惑:钱是我自愿借的,他也承认欠钱,而且人没有失联,这怎么能叫诈骗呢?这个认知误区,恰恰是很多人在被骗后才迟迟不敢报案的原因。
我办过不少类似案件,当事人往往陷入一种"他答应还"的等待中。但从法律角度看,诈骗罪的核心不是"还不还",而是"借的时候是不是真的"。他虚构家里有人得癌症这个事实,你因为这个虚构的事实才把钱借给他,而他拿到钱后并没有用于治病,而是拿去网络赌博。这就是典型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失联不是诈骗的必要条件,很多骗子就靠着"我还在这里"的表象,一拖再拖,其实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还。
当然,这不意味着所有借钱不还都构成诈骗。真正的判断标准在于:借钱的理由是真实的,还是编造的。如果当时编了,那性质就变了。
接着上面的话题,有个细节让整个案子变得不可逆转。她不仅保留了转账记录,还保留了完整的聊天记录。聊天记录里,他亲口承认了借钱的理由是编造的,目的就是为了钱。这种文字证据,在法庭上分量非常重。
我遇到过不少当事人,借出去的钱不少,但证据却非常薄弱。要么是口头承诺,要么是转完账后连个备注都不留。等到想报案的时候,才发现能拿出来的只有转账记录,连借钱的理由都说不清楚。对方完全可以解释成:这是她自愿给我的,我俩之间有感情纠纷或者经济往来。所以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聊天记录、借条、转账备注,一个都不能少。他要敢写"借款用于奶奶治病",那就更稳妥了,这恰恰是他自己写下的把柄。
说到这,可能有人会问:那我把证据整理好了,下一步该怎么办?
一旦确定对方虚构事实骗钱,且金额达到立案标准,最直接的做法就是去派出所报案。像她这个情况,加起来总共骗了九个人,总金额达到上百万,已经不是普通的民事纠纷了。按照法律规定,这个金额对应的刑期是十年以上。
我带团队办案十八年,见过太多因为犹豫而错失时机的当事人。他们在等对方还钱,在等对方良心发现,结果等到的是对方变本加厉地骗更多人,或者干脆把钱输光。等到人去楼空才想起来报案,证据链可能已经断了,资金也早就转移了。所以遇到这种情况,不要等,越等越被动。先固定证据,整理好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联合其他受害者一起去派出所,把事实说清楚。警方会判断是否构成刑事立案。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最后我想说的是:你说受伤的心和破碎的情无法挽回。这我理解。但把她送进去,不是为了挽回什么,而是让他不能再骗下一个人。这本身,就是最好的止损。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