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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那个发微信的瞬间,可能已经改写你的命运

2026-05-01

看到一位当事人的微信聊天记录里,朋友问他:"哥们,有没有靠谱的微信推给我?"他犹豫了一下,回了句:"你找xxx吧,她那边资源挺多的。"就这一句话,案件卷宗里赫然多了一条"介绍卖淫罪"的指控线索。这不是吓唬人的说法,是真实的案子。很多人觉得,这只是帮朋友一个忙,又不是主动拉客,怎么就和犯罪扯上关系了?说实话,第一次遇到这类案子时,我心里也咯噔了一下。


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法律怎么界定"介绍"

问题出在哪?不是具体金额或次数,而是行为的法律属性。根据司法实践,如果一个人明知对方有嫖娼意图,仍然主动提供卖淫者的联系方式,并且促成了卖淫行为的发生,这在性质上就属于"介绍卖淫"。它不要求你从中获利,也不要求你亲自参与交易。哪怕只是动动手指转发一个微信号,只要对方因此达成了交易,就构成了客观上的介绍行为。更关键的是,司法实践中对"拒绝两次"这种情形有具体的认定:如果你面对同一个人的请求,连续两次拒绝或推诿,但仍然被对方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到信息,并最终促成交易,司法机关可能会结合其他证据来判断你是否具有明显的"拒绝意图"。但这并不是说拒绝两次就绝对安全——关键还是看你是否明确、坚决地切断了介绍链条。很多当事人想的太简单,以为"我就随口提了一句",没想到这句随口话能成为定罪的关键证据。这一层误区,比很多人想象的要深。


真正让人措手不及的是这个"连带风险"

你可能还会问:那我什么都不做,只是被拉进一个群,别人在群里发了联系方式,我看了没说话,这总没事吧?这里藏着一个更深的风险点:你虽然没有主动介绍,但你的沉默或在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被视为"默认参与"。特别是当你和卖淫者、嫖客之间有某种纽带(比如是同事、朋友、同乡),司法机关在考量是否存在"介绍卖淫"的主观故意时,会将你的知情程度、亲密关系、历史行为都纳入判断。我前几个月处理过一起案子,当事人就是因为在群里看到了相关信息,没有举报,也没有报告,后来被认定为"对介绍行为的默许",差一点被牵连进去。这个陷阱,很多人从来没意识到:不是只有主动推微信才算事,沉默本身也可能成问题。如果你现在正处于类似的困境,或者家属因为类似情况被带走,千万不要自己判断"应该没什么大事",时间窗口非常紧迫。很多影响结果的节点,比如第一次讯问或取保候审申请,往往在当事人和家属还没反应过来时就已经过去了。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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