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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庭审中被审判长打断,被告人该如何应对

2026-05-01

看到一位律师同行写的办案记录,里面提到庭前辅导环节,有个细节让我印象很深:当事人庭审前想说的话很多,律师花了4个多小时辅导他,告诉他怎么表达、怎么应对可能的打断。这让我想到,很多当事人在庭上最怕的,不是面对公诉人,而是被审判长打断发言。

我在杭州执业这么多年,见过太多这种情况——当事人本来想说的话很多,被审判长一打断,脑子就乱了,后面该说的全忘了。今天我想借这个机会,跟大家聊聊,庭审中遇到打断时,到底该怎么应对。

庭前辅导,是保障自我辩护权的第一个环节

很多家属觉得,庭上辩护就是律师的事,当事人只要回答"是"或"不是"就够了。这个想法其实是错的。被告人的自我辩护权,是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不能因为表达能力差就被剥夺。

我一般会这样辅导当事人:首先,针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如果有异议的地方,要一条一条理清楚。比如,是否真的有实施指控的犯罪行为?如果没做,案发时人在哪里,谁能证明?如果做了,具体经过是什么,后果和自己有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如果是共同犯罪,自己的分工是什么,谁是主谋,谁起次要作用?

这些内容,我会建议当事人提前写到纸头上。庭审时可以带纸笔,把想到的关键点记下来。表达能力弱的,重点说和定罪量刑直接相关的事实和证据就行,不要长篇大论。表达能力强的,可以充分发表意见。

去年我办过一个案子,当事人表达能力很强,庭前我们准备了很久。开庭那天,他针对起诉书里一个事实认定上的错误,说得清清楚楚,连审判长都点头了。这就是庭前辅导的价值。

被审判长打断,不是放弃的理由

说实话,庭审中被审判长打断,是很多当事人最怕的场景。有些审判长可能会说:这个在庭审调查阶段已经说过了,不要重复。或者直接建议被告人放弃自我辩护,把辩护权交给律师。

遇到这种情况,我的建议是:不要激动,不要愤怒,更不要放弃。如果情绪上来,可以举手要求喝水,说"审判长,我情绪有点激动,需要喝水冷静一下再继续发言"。这个要求,审判长一般不会拒绝。喝口水,缓一缓,用平和的语调继续把话说完。

我自己在庭上,如果遇到审判长打断,会根据情况判断。如果只是程序上的小问题,可以配合。但如果涉及到案件的根本争议,比如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有重大分歧,我会坚持:庭审辩论是刑事诉讼程序里的独立环节,不是庭审调查的补充。公诉人可以发表长篇的公诉意见,被告人和辩护人当然也有权利针对公诉人的意见进行辩驳。

这不仅是权利,也是程序正义的体现。

说到这,我想举个例子。前年我办过一个案子,当事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就做了认罪认罚,检察院给出的量刑建议是缓刑,我们双方都很满意。开庭时,我的辩论意见只用了不到三分钟,当事人也直接放弃了自我辩护。这种情况,没必要争。

但有的案子不一样。指控的犯罪事实多,争议焦点大,那发表辩论意见的时间就会很长。遇到审判长打断,我会据理力争,把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庭审流程讲清楚。这不是和审判长对着干,而是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辩护权。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错过关键的程序节点。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自己或家人遇到的情况该怎么应对,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事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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