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个月,一位家属找到我,她的亲属在建筑工地偷了铝合金窗户卖到废品回收站,涉案金额加起来数万元,目前人是取保候审的状态。她反复对我说着一句话:“他就认了这回收售卖的这一次,其他的他不认。”我能理解家属的焦虑和困惑,但问题的核心不在于“认了几次”,而在于“法律怎么认定”。
本案有一个非常典型的特点,就是当事人存在认知上的偏差。他认为只要自己不承认之前的几次,法律就没办法认定。实际上,这种做法在很多类似案件中是站不住脚的。先不说工地被盗的窗户数量是固定的,从因果链条来看,被回收的窗户最终也指向了他。最关键的是,司法实践认定涉案金额时,不会仅仅依据当事人的口供。
在盗窃罪中,涉案金额的大小直接影响量刑。如果金额达到数万元,按照法律规定,已经跨过了“数额较大”的门槛,原则上是可以判处实刑的。但这不意味着没有争取的空间。家属最担心的那个问题——会不会判刑,其实答案不是非黑即白的。如果当事人的态度从一开始就配合,积极退赃退赔,甚至争取到受害方的谅解书,最终被判处缓刑的概率会显著提高。而缓刑意味着不需要实际坐牢,只需要在社区接受矫正。
我见过很多家属在这个阶段犹豫不决,一方面心疼钱,另一方面又寄希望于“律师能翻案”。在这个案子中,家属反复强调的是“他只承认这一次,总共回收价才四百多块”。但这恰恰是一个误区。
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我跟家属说,即使按照窗户的进货成本来计算,也是好几千元。更何况工地老板报案的金额远不止这些。这时候家属最应该做的,不是反复追问“他到底认了几次”,而是尽快想办法帮他弥补受害方的损失,争取一份谅解书。
对于取保候审阶段的案件来说,时间窗口很重要。很多家属觉得案子不急,反正人暂时也没进去。但实际上,从取保候审到审查起诉,再到法院判决,每个环节都可能影响最终结果。如果能在这个阶段主动联系受害方,把涉案金额全部赔偿,拿到谅解书,那当事人在检察院和法院阶段的认罪认罚基础就会很扎实。法官在量刑时也会重点考虑: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小、已经取得谅解。
从执行层面看,赔偿谅解的成本往往比请律师阅卷辩护更低。我经手过很多类似案件,结论是:对于金额不高、案发原因简单的盗窃案,家属主动把赔偿工作做在前面,性价比远远高于事后花更多钱去请律师做无罪或罪轻辩护。因为这类案件的定罪基本没有悬念,核心就是争取缓刑。
最后我想回到一个最根本的问题:当一个人面对已经暴露的犯罪事实时,态度到底有多重要?
在这个案子中,当事人有一个很鲜明的特点:他固执,坚持不认为这是大事。他甚至对家属也隐瞒了很多细节。这种心态在不少初犯身上都能看到,有点像一个人在考试时被老师抓到小抄,第一反应不是承认,而是想方设法辩解“我就看了一眼”。但在法律面前,这种对抗是最不明智的。
从量刑实务来看,法官在法庭上考查的不仅仅是金额,还有一个重要维度:悔罪态度。一个从来没有犯罪前科的人,如果能够真诚悔过,主动赔偿,那法官可能会觉得“这个人平时老实本分,是一时糊涂”。反过来说,如果态度强硬、拒不认罪、不赔偿,那就可能被认为“毫无悔改之意”,从而影响量刑。
回到这个案子本身,如果当事人能正视问题,把该赔的赔了,把该认的认了,按照我多年的办案经验,最终争取缓刑的机会非常大。而一旦拿到缓刑判决,他不需要进监狱,只是保留了一个刑事犯罪记录。这对于一个初犯来说,已经是一个非常幸运的结果了。
有的家属会问,那如果赔偿了但对方还是不给谅解书怎么办?这种情况也存在,但绝大多数时候,受害方更在意的是经济损失能不能挽回,只要赔偿到位,拿到谅解书的难度并不大。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