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团队律师接到咨询,一位在韩国从事金融活动的年轻人,通过远程操作国内银行卡、参与境外资金盘项目,在短短六个月获利超1800万元。他目前被韩国通缉,担心一旦回国就会被捕。这类案件涉及跨境犯罪,很多人误以为在境外作案就能逃避法律追究,其实不然。
我国《刑法》第七条明确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也就是说,即使犯罪行为发生在韩国,只要行为人具有中国国籍,且行为触犯中国法律,我国司法机关依然有权管辖。实践中,跨境金融犯罪常涉及诈骗、非法经营等罪名,一旦涉案金额巨大,就可能面临严重刑罚。
从咨询内容看,这位年轻人参与的“盘口”项目,涉及使用国内银行卡在境外操作资金,并从中抽取高额利润。这种行为很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涉及诈骗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案中,流水高达两亿元,获利1800万元,已远超“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一旦定罪,刑期可能非常重。
此外,使用“黑卡”或其他非法支付工具,还可能涉及洗钱、妨害信用卡管理等罪名。团队律师在办案中发现,很多年轻人被高额利润诱惑,却忽视了法律风险,直到被通缉才追悔莫及。
对于已被境外通缉的嫌疑人,一旦回国,通常会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对于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决定拘留。如果案件涉及跨境协作,还可能通过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程序处理。
实践中,团队律师建议,涉案人员应主动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情况,并尽快寻求专业法律帮助。自首、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都可能影响最终量刑。例如,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需要提醒的是,法律不会因犯罪地在境外而网开一面。随着国际合作加强,跨境犯罪越来越难逃法网。早做打算,主动面对,才是明智之举。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