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份判决书里,同一个行为——非法转移他人的比特币——有的法院定盗窃罪,有的法院定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这两个罪名,量刑差距有多大?前者最高可以判无期,后者最高七年。同样的事,差这么多,这背后的问题在哪?
今天想和各位聊聊这个困扰实务界已久的问题:虚拟货币,到底能不能算刑法上的"财物"?
核心分歧:它到底是钱,还是一串代码?
先看两个真实的判例。前年,外省一位当事人利用投资平台账号密码,篡改收款地址,窃取了受害人账户里价值不菲的比特币,然后在交易平台出售。二审法院认为,受害人持有的比特币是付出对价获得的,不仅是特定的虚拟商品,更是受害人实际享有的财产,属于侵财犯罪保护的对象,最终以盗窃罪判了。
几乎同时,另一起案件中,当事人进入被害单位租用的服务器,通过插入代码的方式窃取比特币。司法机关认为,他在服务器插入代码、修改数据,把数据代表的比特币转走,这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非法获取,定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同一个行为,同一个罪名争议,不同的结果。问题出在哪?就出在一个最根本的判断上——虚拟货币到底有没有财产属性。
否定一方认为,虚拟货币只是一段代码、一组密钥,持有者手里什么都没有,怎么算财产?肯定一方则指出,虚拟货币的"挖矿"过程需要投入设备、电力、人力,它凝结了人类抽象的劳动,而且现实中确实有人愿意花真金白银去换,有交换价值就有财产属性。
说实话,这个问题我也思考了很久。从当事人的角度看,你花了钱买的比特币被人偷了,心里想的肯定是"我的钱被偷了",而不是"我的数据被人改了"。这个朴素的直觉,其实已经触及了问题的核心。
从"数据"到"财产":一个正在转变的司法趋势
刚才提到两个判例的矛盾,其实反映了实务中的认识转变。从2015年到2020年,我查到的数据是,非法转移虚拟货币以侵财犯罪定性的案件在逐年增多,且类型越来越多样化。
为什么会这样?关键还是虚拟货币本身在现实生活中的角色变了。早期,虚拟货币可能只是极客圈子里的技术实验。但到了今天,不少人把虚拟货币当作支付工具用于投资理财,甚至在个别判例中,公司把虚拟货币当作工资发放。一个东西能当工资发,你说它有没有价值?
更重要的是,如果只定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会出现严重的罪责不均衡问题。举个例子:甲准备了50万元买比特币,还没买就被乙偷了,乙用这50万元买了比特币,接着被丙偷走了比特币。按照现行法律,乙偷50万现金,盗窃罪量刑可能在十年以上;丙偷了价值50万元的比特币,如果只定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量刑只有三年到七年。同样侵犯了50万元的财产,一个十年起步,一个最多七年,这个结果显然不合理。
这让我想起去年办的一个类似案件。当事人是一家科技公司的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从公司服务器里转走了数十个比特币。当时我们就面临同样的问题——怎么定性?好在团队在前期做了充分准备,从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入手,结合最新的司法判例,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一个相对合适的罪名认定。
从立法趋势看,最高检的指导性案例已经明确承认域名的财产属性,杭州互联网法院也认定比特币具有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这些都指向一个方向:虚拟货币正在被司法实践逐步接纳为侵财犯罪保护的对象。
数额认定:最头疼的问题,但已经有路可走
确定了可以定侵财犯罪,下一个问题更棘手——涉案金额怎么算?
虚拟货币的价格波动太大了。今天一个价,明天可能跌一半,后天又翻倍。以什么时间点、什么标准来认定数额,直接影响量刑。实务中可以说各行其是:有的按受害人购入价算,有的按销赃价算,有的按转移当天的交易价格算,还有的委托价格鉴定机构做评估。
这个问题我去年和团队内部讨论过很多次。我们最终认为,可以参考受贿案件中股份价值的认定方式——按"转移行为时"的价格来算。最优先的是以行为人转移虚拟货币时,交易平台公布的实时价格认定。如果涉案虚拟货币不是在交易平台账户里,没有平台交易价,那就优先以销赃价认定。如果既没有平台交易价,也没有销赃环节,那最后才考虑以受害人的购入价作为计算依据。
为什么是这个顺序?因为"转移行为时"的价格最能反映行为当时的实际价值,既符合司法解释精神,也能体现行为人罪责的相当性。
当然,实际操作中困难仍然不少。有些虚拟货币在大陆禁止交易后,境外平台的价格和境内私下交易的价格相差悬殊,如何确定"公允价格"仍然是一个难题。但至少,这套认定思路为实务提供了一个相对清晰的路径。
看起来,关于虚拟货币到底算不算财产的争论还会持续一段时间。但趋势已经很清楚了——当一个东西在现实中被人用真金白银去购买、被公司当作工资来发放、在市场上产生实际交易时,法律终究要面对它的财产属性,而不是把它简单地看作一串代码。
对当事人来说,如果你的虚拟货币被非法转移了,第一时间要做的,是固定好你取得虚拟货币的交易记录、转账凭证这类证据。这些东西,在后续的维权和认定中能起到关键作用。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